重庆市璧山区征地拆迁事务中心(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在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指导下,按规定完成征地任务,保障建设用地需要。
(2)按规定负责拟订、发布征地公告并征求意见,依法实施补偿安置等事务工作。
(3)协助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实施征地依法报批前的相关告知事务工作,参与听证的相关工作。
(4)组织开展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宣传,负责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等事务工作,协助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拟订征收土地方案。
(5)负责全区征地涉及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拟订全区征地补偿安置配套政策标准。
(6)负责组织拆除征地范围内房屋及构附着物。
(7)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排查、信访稳定处置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应诉和调处等事务工作。
(8)负责征地实施档案的搜集、归卷及管理等事务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内设4个科室:综合科、财务科、征地科、安置事务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39.00万元,支出总计439.0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8万元,增长1.80%,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费用略有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39.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1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费用略有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9.00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39.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8万元,增长1.8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费用略有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21.97万元,占96.12%;项目支出17.04万元,占3.8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费用略有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9.0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78万元,增长1.80%。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费用略有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9.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1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费用略有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07万元,下降14.27%。主要原因是办公室房屋租金未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8万元,增长1.80%。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费用略有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07万元,下降14.27%。主要原因是办公室房屋租金未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费用略有增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17万元,占80.9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56万元,下降16.77%,主要原因是办公室房屋租金未付。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11万元,占10.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0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有职工于下半年退休。
(3)卫生健康支出21.70万元,占4.9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0万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有职工于下半年退休。
(4)住房保障支出18.03万元,占4.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0.61%,主要原因是有职工于下半年退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1.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7.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7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费用略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考核等。公用经费84.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5万元,下降12.52%,主要原因是一些日常经费应支未支,比如职工中餐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职工中餐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万元,增长16.0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费用预算未尽详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2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12万元,主要用于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万元,增长16.00%,主要原因是因职能职责的逐渐增加和完善,公务车使用率提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9万元,增长6.42%,主要原因是因职能职责的逐渐增加和完善,公务车使用率提高。
无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0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职能职责增加和完善,会议培训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0万元,下降68.97%,主要原因是新政策的连贯性,培训的印刷费用降低。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17.04万元;没有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从总体评价情况来看,涉及资金17.04万元,全年项目资金执行率100%,已完成年初设定目标。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了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毕洋:023-4169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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