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璧山委办发〔2016〕78号)精神, 主要职责为: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残联工作的政治性和残联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残疾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广大残疾人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残疾人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区委和市残联的要求,指导全区基层残联组织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残疾人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残疾人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的环境和条件。
4.团结动员广大残疾人干事创业。进一步激发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组织动员广大残疾人积极主动融入社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让残疾人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5.突出残联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责。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代表广大残疾人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残疾人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6.拓展残联的组织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对镇(街道)、村(社区)的残联组织覆盖,在特殊教育学校、开发区(园区)、残疾人服务机构、“两新”组织、福利企业等残疾人集中的领域,建立残联或残协,强化基层基础。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履行协会“代表、服务、维权”职责。
7.拓展残联的工作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残疾人工作,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互联网+残疾人服务”。打造残联“筑梦善行、残健共融”工作服务品牌,开展助行、助听、助视、助健、助居、助教、助保障、助就业、助维权、助精神提升等“十助”行动。优化残疾人服务体系,创新残联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评价机制。引导、培育、管理好助残社会组织。
8.加强残联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理论政策研究,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及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消除歧视、偏见和障碍。表彰、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培养推荐残疾人人才,开展残疾人培训。
9.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重庆市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设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事业发展部,内设机构为正科级。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471.58万元,支出总计2471.5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7.46万元,增长19.16%,主要原因是残疾人精准康复和精神障碍患者服药及住院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44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3.07万元,增长21.48%,主要原因是残疾人精准康复和精神障碍患者服药及住院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9.1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47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44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7.46万元,增长19.37%,主要原因是残疾人精准康复和精神障碍患者服药及住院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61.04万元,占14.74%;项目支出2088.06万元,占85.2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非同级财政拨款,2023年度未进行列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49.1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3.07万元,增长21.48%。主要原因是残疾人精准康复和精神障碍患者服药及住院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4.90万元,增长26.63%。主要原因是残疾人精准康复和精神障碍患者服药及住院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5.98万元,下降22.34%。主要原因是2022年-2023年残疾人职业培训、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状况调查等项目未支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4.90万元,增长26.63%。主要原因是残疾人精准康复和精神障碍患者服药及住院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5.98万元,下降22.34%。主要原因是2022年-2023年残疾人职业培训、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状况调查等项目未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7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信访办调剂信访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优秀单位信访稳定工作经费。
(2)教育支出0.96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召开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64.00万元,占97.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5.67万元,下降22.43%,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经费和贫困家庭大学生子女补助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19.30万元,占0.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1万元,下降39.14%,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未支付,年终追减。
(5)住房保障支出20.54万元,占0.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2万元,下降19.0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变化等,年终追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1.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29万元,下降8.05%,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未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等原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应休未休假等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72.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0万元,下降4.99%,主要原因是今年未支付职工差旅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38.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83万元,下降11.78%,主要原因是2022-2023年残疾人职业培训项目未支付。本年支出238.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83万元,下降11.78%,主要原因是2022-2023年残疾人职业培训项目未支付。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6万元,下降45.54%,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线下会议培训次数和成本,创新线上培训方式,使会议培训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9万元,增长24.21%,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部门2023年无人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无人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无人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部门2023年无购置车辆预算。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无购置车辆预算。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无购置车辆预算。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5万元,下降18.5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7万元,增长30.73%,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6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残联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1万元,下降77.0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2万元,增长2.99%,主要原因是市残联领导到璧山区开展走访慰问及工作检查次数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8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8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召开第八次残疾人代表大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45万元,下降93.60%,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经费未支付。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0万元,下降4.99%,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和机关节能减排等有关要求,机关运行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7.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残疾人辅具器具采购和阳光家园托养服务采购等。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2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088.06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2023年璧山区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6.9万元,评价得分92.2分,评价等次为优秀,绩效评价发现了3项主要问题:一是培训基础较弱,培训内容有待优化:二是过程覆盖不全,培训管理有待强化;三是就业环境严峻,培训导向有待转化。提出3条下一步工作建议:一是整合培训资源,构建服务网络,二是构建特色培训,强化动态管理,三是强化“授技赋能”,提升就业内生力。对2023年璧山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28.18万元,评价得分90.5分,评价等次为优秀,绩效评价发现了3项主要问题:一是培训指导普及度有待加强,二是康复配套制度有待完善,三是康复数据平台化有待提升。提出3条下一步工作建议:一是强化指导针对性,持续跟进服务效果;二是强化制度贴合度,系统落实配套制度;三是强化数据联动性,稳步提升康复效果。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袁昊 023-4142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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