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公路事务中心承担公路管理相关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建设、养护等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
2.承担本辖区“国省县道”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事务性工作;编制公路养护和公路大中修工程的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养护工作年度计划组织采购和管理养护材料、机具。
3.承担本辖区“国省县道”公路的养护管理及养护巡查,开展养护质量动态监测和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分析公路设施使用状况,提出公路设施改造或改善方案。
4.承担本辖区“国省县道”公路和桥梁灾害应急保通工作;负责对受自然灾害的公路损毁进行应急抢险、抢修工作。承担公路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和公路应急物资储备。
5.承担本辖区“国省县道”公路桥梁的专业化安全监测工作。
6.实施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做好安全生产、养护技术培训和新技术推广,推进公路养护科技化、信息化、数字化建设。
7.承担本辖区“国省县道”公路绿化工作。“国省县道”公路行业统计、普查、数据库建设和维护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8.承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有关事务工作。
9.承担公路人才队伍建设、行业文明创建和公路文化建设,负责公路养护人员的教育培养。
10.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设有6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建设管理科、养护管理科、安全科、劳动工资科)、2个公路管理站(璧南公路管理站、璧北公路管理站)和1个农村公路管理站。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决算收入总计3738.84万元,支出总计3738.8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2.96万元,下降16.02%,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压减了部分支出。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73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7.80万元,下降16.13%,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压减了部分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3.22万元,占10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62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738.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7.33万元,下降15.91%,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减少部分支出预算。其中:基本支出1963.88万元,占52.53%;项目支出1774.96万元,占47.4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38.8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12.96万元,下降16.02%。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压减了部分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8.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1.71万元,下降30.06%。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压减了部分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0.76万元,下降17.52%。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压减了部分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62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1.24万元,下降29.75%。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减少部分支出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5.14万元,下降17.29%。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减少部分支出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00.17万元,占39.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98万元,下降7.3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09.56万元,占5.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19万元,下降44.6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偏多和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3)交通运输支出1066.73万元,占52.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7.91万元,下降20.07%,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进行了科目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57.54万元,占2.8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5万元,下降9.5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3.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67万元,下降4.5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五险、抚恤金、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44.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25万元,下降11.3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部分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车辆维修维护费、工会经费、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704.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91万元,增长9.92%,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2022年部分项目工程款。本年支出1704.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91万元,增长9.92%,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2022年部分项目工程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99万元,下降61.46%,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对公务车预算进行了追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86万元,增长13.08%,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境)产生的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公务车采购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本单位未采购公务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2.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维护、购买保险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49万元,下降61.28%,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对公务车预算进行了追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86万元,增长13.08%,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调研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本单位无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9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2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万元,增长232.65%,主要原因是进行了在职人员转岗培训和网络教育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4.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4.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4.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安防工程隐患综合治理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835.60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420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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