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职能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区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承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工商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水务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城市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组织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独立编制事业参公单位,内设办公室、法制科、广告科及执法一至七大队,编制74人,年末在职人员69人,退休人员14人。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200.71万元,支出总计5200.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2.06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人员及调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200.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2.06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人员及调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00.7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200.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2.06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人员及调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501.78万元,占67.33%;项目支出1698.93万元,占32.6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00.7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2.06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人员及调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72.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6.67万元,增长7.63%。主要原因是人员及调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2.82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72.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6.67万元,增长7.63%。主要原因是人员及调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2.82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72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工程欠款13.72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3.48万元,占4.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76万元,增长8.92%,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进职工社保、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等。
(3)卫生健康支出72.42万元,占1.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7万元,下降18.34%,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追减。
(4)节能环保支出101.91万元,占1.9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3万元,下降10.1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项目经费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4636.42万元,占89.6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8.49万元,下降2.9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94.09万元,占1.8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01万元,下降18.25%,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追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01.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7.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11万元,下降2.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人员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福利支出132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53万元。公用经费212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3.21万元,增长25.61%,主要原因是协勤人数及调资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2105.21万元、资本性支出19.3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8.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62万元,下降84.36%,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的项目经费比上年低。本年支出28.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62万元,下降84.36%,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的项目经费比上年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3万元,下降15.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非必要“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15万元,下降41.8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非必要“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油、保险、维修维护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8万元,下降9.7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使用,减少非必要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87万元,下降41.7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使用,减少非必要用车。
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全国各地相关执法部门到我单位交流学习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5万元,下降82.50%,主要原因是到我单位交流学习的人员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8万元,下降44.44%,主要原因是到我单位交流学习的人员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3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9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1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网上培训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4.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室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33.21万元,增长25.61%,主要原因是协勤人数及调资增加导致劳务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7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698.93万元。(详见附件1、2)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43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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