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切实增强科协工作的政治性和科协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科技工作者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切实担负起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密切关注科技工作者思想动态的新变化,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引导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科技工作者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区委和市科协的要求,贯彻执行璧山区科协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定,领导区级学(协)会工作,指导镇(街道)科协业务工作。
4.团结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做好科技工作者服务工作。宣传、举荐优秀科技工作者,反映科技工作者意见建议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
5.团结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组织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创新发展主力军作用,积极主动参与区委、区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开展科技创新,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把科技工作者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6.开展学术交流。加强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倡导学术民主,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技合作,发展同国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为海外优秀人才来璧创新创业搭建平台。
7.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8.强化学(协)会管理。突出科技工作者主体地位,提高学(协)会服务能力,激发学(协)会创新能力,增强学(协)会凝聚力和学术权威性、公信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科技社团。
9.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发挥科协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组织所属学(协)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参与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咨询,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协商民主,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
10.拓展科协组织覆盖面。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推动科协组织向开发区(园区)、企业,特别是新经济组织延伸,推动科协组织向高校、科研院所、高(职)中延伸,推动科协组织向农村延伸,促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转型升级。建设网上科技工作者之家,打造科技工作者的精神纽带和情感家园,接长手臂、形成链条、扩大影响。
11.加强科协自身改革和建设。开展全区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科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科学技术协会设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和科学普及部,内设机构为正科级。机关行政编制4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2名(正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48.80万元,支出总计348.8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92万元,下降8.38%,主要原因一是年度实际执行的科普经费减少4.51万元;二是因退休减少在职人员1人,公用经费及人员工资等相应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48.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92万元,下降8.38%,主要原因一是年度实际执行的科普经费减少4.51万元;二是因退休减少在职人员1人,公用经费及人员工资等相应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8.80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48.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92万元,下降8.38%,主要原因一是年度实际执行的科普经费减少4.51万元;二是因退休减少在职人员1人,公用经费及人员工资等相应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74.13万元,占78.59%;项目支出74.66万元,占21.4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0,主要原因是没有结转和结余事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8.8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1.92万元,下降8.38%。主要原因一是年度实际执行的科普经费减少4.51万元;二是因退休减少在职人员1人,公用经费及人员工资等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8.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92万元,下降8.38%。主要原因一是年度实际执行的科普经费减少4.51万元;二是因退休减少在职人员1人,公用经费及人员工资等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05万元,下降18.48%。主要原因一是年度实际执行的科普经费较年初预算减少59万元;二是因人员退休等,实际经费支出相应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92万元,下降8.38%。主要原因一是年度实际执行的科普经费减少4.51万元;二是因退休减少在职人员1人,公用经费及人员工资等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05万元,下降18.48%。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度实际执行的科普经费较年初预算减少59万元;二是因人员退休等,实际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事项。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84万元,占55.5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64万元,下降7.02%,主要原因是因人员退休等,实际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2)科学技术支出69.88万元,占20.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12万元,下降45.8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科普项目和科普活动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8.17万元,占16.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7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是年中政策调整医保基数增加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13.86万元,占3.9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0万元,下降18.2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3.04万元,占3.7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7万元,下降26.7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6万元,下降5.87%,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经费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44.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2万元,下降28.7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退休减少支出,二是根据财政节约开支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7万元,下降64.91%,主要原因是区科协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三公经费的规定,厉行节约,减少接待,压缩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6万元,下降28.25%,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节约支出要求进行了压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没有人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主要原因是没有人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人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没有新购公务车。费用支出0,主要原因是没有新购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新购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4万元,主要用于科普大篷车日常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6万元,下降64.57%,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压缩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0万元,下降24.39%,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压缩支出。
公务接待费0.6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兄弟区县科协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科普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万元,下降65.5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6万元,下降34.2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7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1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2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区科协召开了第七次代表大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48.05%,主要原因是业务培训量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82万元,下降28.7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4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74.66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280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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