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 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编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事务性工作。参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
3. 承担城区道路、桥梁、隧道、公园、广场等市政设施的维护。
4. 承担规定权限内的城区窨井及窨井盖的日常维护。
5. 承担城市功能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
6. 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功能照明、景观照明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任务。
7. 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市政设施所为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1人,实有人数31人,其中干部17人,工人14人,退休职工1人,临聘人员54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567.93万元,支出总计3567.9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4.28万元,增长26.81%,主要原因是城区面积扩大,路灯灯饰数量增加,维护维修量增大,工作任务增加导致项目收支增加。
2. 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56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4.28万元,增长26.81%,主要原因是城区面积扩大,路灯灯饰数量增加,维护维修量增大,工作任务增加导致项目收支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7.93万元,占10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 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56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4.28万元,增长26.81%,主要原因是城区面积扩大,路灯灯饰数量增加,维护维修量增大,工作任务增加导致项目收支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92.27万元,占22.21%;项目支出2775.66万元,占77.7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上年末和本年末均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67.9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54.28万元,增长26.81%。主要原因是城区面积扩大,路灯灯饰数量增加,维护维修量增大,工作任务增加导致项目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86.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9.32万元,增长17.25%。主要原因是城区面积扩大,路灯灯饰数量增加,维护维修量增大,工作任务增加,导致项目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5.30万元,下降16.15%。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根据开展项目需要,调整了资金来源和功能科目,减少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6.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9.32万元,增长17.25%。主要原因是城区面积扩大,路灯灯饰数量增加,维护维修量增大,工作任务增加,导致项目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5.30万元,下降16.15%。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根据开展项目需要,调整了资金来源和功能科目,减少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 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上年末和本年末均无结转结余。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9.97万元,占2.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6万元,增长1.63%,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和调入工作人员。
(2)卫生健康支出31.23万元,占1.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9万元,下降5.99%,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2866.42万元,占95.9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4.84万元,下降16.70%,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根据开展项目需要,调整了资金来源和功能科目。
(4)住房保障支出28.67万元,占0.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7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和调入工作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2.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41万元,下降3.66%,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08.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59万元,增长15.59%,主要原因一是行政补助工会经费增加;二是上年度公用经费压减,部分欠款今年支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8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4.96万元,增长118.11%。本年支出58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4.96万元,增长118.11%。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开展项目需要,调整了资金来源和功能科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61万元,下降31.1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41万元,下降30.9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控车辆无作业使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76万元,主要用于路灯灯饰维护维修及隧道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4万元,下降30.7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38万元,下降30.9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控车辆无作业使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0.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交流学习路灯灯饰维护管理经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74.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8.7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0人(陪餐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8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属基层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万元,增长2028.5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受疫情影响职工外出培训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7.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4.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9.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5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0.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34 %。主要用于路灯维修材料采购和景观照明日常维护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7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775.66万元。详见附件2—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附件3—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438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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