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中学校属教育工作部门,区财政一级预算事业单位,学校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实施高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具体为:
1.负责学校办学思想、治校方针、学校文化、队伍建设、改革步履等思想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全校性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组织拟定学校改革和发展规划。草拟党委和学校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等综合材料及党委行政有关重要文件,督促、检查并及时反映学校各项政策、制度、决定的执行情况。
2.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教改、教科研的规范开展工作。提高教育政策研究水平、教育教学水平、教科研理论水平,为科研兴校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经验和信息。负责打造和优化学校精神文化体系和课程体系。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和做好骨干教师培训管理及全校教师的教育理论及业务培训工作,打造研训文化。
3.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制定学校教学计划、编定班级、学籍档案管理、排课、调课,随时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调查了解教学情况,及时反馈处理,做好教学工作总结。
4.组织开展德育队伍建设、班主任管理、非竞技评奖类德育活动、德育科研工作。抓好德育主题教育、值周工作、教学区域清洁卫生、宿舍管理、学生资助、学生表彰与违纪学生教育、德育文化建设、学生法制及国防教育、学生档案、心理健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家校共育等相关工作。
5. 负责制定学校体育与艺术教育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检查落实学校艺体各专业队训练计划及实施效果,协同教导处落实好体育与艺术课程教学常规。认真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时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存档。
6. 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布置、管理、监督和指导。建立安全工作责任机制,与各部门签订“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书,督促各部门落实防范措施、整改隐患、堵塞漏洞、确保安全。贯彻消防法律法规,督促各部门落实防火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举行防火、防灾、避险等演练,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整改消防隐患。
7. 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品牌建设、精神文化建设与宣传工作。落实学校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工作。
8. 认真贯彻落实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工作。 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年度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跟踪、年度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评价、财务核算、食堂、工会、党组织活动费、退教小组财务管理等工作。
9.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招生政策、法规,熟悉各类学校招生的具体办法及细则;制定学校的招生制度,严格考核及测评,提高学校生源质量,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积极主动地开展创造性的工作。
10. 依法管理好学校的基础建设项目,做到质优、安全、快速、高效、廉洁。依法管理好学校的基础建设项目,做到质优、安全、快速、高效、廉洁。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中学校为普通完全中学,重庆市重点中学,内设党政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德育处、招生办公室、总务处、财务部、融媒体中心、督导室、体卫艺处、团委共10个处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5141.08万元,支出总计25141.0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75.67万元,增长20.49%,主要原因是新招聘教师和退休教师人数抵扣后增加15人导致工资及绩效、保险等经费增加,2022年结果性绩效在2023年1月发放。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5141.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75.67万元,增长20.49%,主要原因是新招聘教师和退休教师人数抵扣后增加15人导致工资及绩效、保险等经费增加,2022年结果性绩效在2023年1月发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39.57万元,占96.02%;事业收入1001.51万元,占3.9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5141.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75.67万元,增长20.49%,主要原因是新招聘教师和退休教师人数抵扣后增加15人导致工资及绩效、保险等经费增加,2022年结果性绩效在2023年1月发放。其中:基本支出23543.32万元,占93.64%;项目支出1597.75万元,占6.3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继续抓实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故无项目资金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139.5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94.16万元,增长21.03%。主要原因是新招聘教师和退休教师人数抵扣后增加15人导致工资及绩效、保险等经费增加,2022年结果性绩效在2023年1月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81.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35.89万元,增长20.23%。主要原因是新招聘教师和退休教师人数抵扣后增加15人导致工资及绩效、保险等经费增加,2022年结果性绩效在2023年1月发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3.52万元,增长4.59%。主要原因是新招聘教师和退休教师人数抵扣后增加15人导致工资及绩效、保险等经费增加。加上学生人数增加,财政中途追加公用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81.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35.89万元,增长20.23%。主要原因是新招聘教师和退休教师人数抵扣后增加15人导致工资及绩效、保险等经费增加,2022年结果性绩效在2023年1月发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3.52万元,增长4.59%。主要原因是新招聘教师和退休教师人数抵扣后增加15人导致工资及绩效、保险等经费增加。加上学生人数增加,财政中途追加公用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继续抓实了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故无项目资金结转结。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9989.30万元,占83.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9.52万元,增长5.21%,主要原因是新招聘教师和退休教师人数抵扣后增加15人导致工资及绩效、保险等经费增加。加上学生人数增加,财政中途追加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89.01万元,占9.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07万元,增长6.52%,主要原因是教师增加,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收支增加。新招聘教师和退休教师人数抵扣后增加15人导致工资及绩效、保险等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955.91万元,占3.9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40万元,下降6.86%,主要原因是新招聘教师和退休教师人数抵扣后增加15人导致工资及绩效、保险等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847.09万元,占3.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3万元,增长0.04%,主要原因是2023年教师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和新招聘教师和退休教师人数抵扣后增加15人导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43.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596.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01.03万元,增长25.66%,主要原因是新招聘教师和退休教师人数抵扣后增加15人导致工资及绩效、保险等经费增加。加上学生人数增加,财政中途追加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947.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4.14万元,增长36.91%,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财政追加公用经费,部分经费由项目安排转为基本支出安排。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租赁费、物管费、水电费、差旅、培训、维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58.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2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财政中途追加安排标准化考场设备款。本年支出158.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2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财政中途追加安排标准化考场设备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2万元,下降71.26%,主要原因是一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02万元,下降39.41%,主要原因是一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专家接送、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1万元,下降51.71%,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密切相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6万元,下降46.3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密切相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1万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密切相关。
公务接待费4.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市内外专家、市内学校、区内有关单位到我单位指导、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1万元,下降75.0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6万元,下降36.31%,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密切相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69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4.8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6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50万元,增长80.30%,主要原因是老师外出学习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5.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6.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9.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7.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5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9.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78 %。主要用于采购护眼灯、双星校区多媒体设施设备采购、教职工体检等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校对1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596.24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璧山中学国家助学金、减免学费、课本费、贫困生生活补助费等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44.34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评价指标设定不够完善,数量指标不够精准等主要问题,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工作中把数据摸得更准确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4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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