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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来龙小学校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和指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根据教育规律、社会要求和学校实际,组织制定学校发展的远景规划、近期目标、学年和学期各项工作计划以及各项工作指标并组织实施。

3、加强学校的科学化管理,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培养良好校风,逐步实现管理决策的科学化,管理方法的定量化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4、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决定校内教职工的工作安排,组织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实施奖惩。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文化业务水平和科研水平。

5、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内容、方法和规律,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法制纪律和道德品质教育以及做好管理工作。教育全体教职工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搞好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

6、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保证教学计划的贯彻执行。要有计划地参加教研活动,有目的地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要大力推进教学改革,加强科研工作的组织领导。有计划地组织质量检查、分析,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

7、组织制定实施校舍建设和校园建设规划,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正确使用各项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安全工作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改善教职工的福利生活,提高福利待遇,努力解除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8、加强与党支部的合作,主动接受学校党组织的监督,搞好领导班子的团结和协作。

9、依靠群众办学,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负责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支持其在职权范围内所做的有关决定。督促和检查教代会提案的办理与落实。

10、主持学校与学生家长及社会的联系工作和外来工作。搞好校际间的交往;做好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工作,争取各方面力量对学校的支持,为办好学校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来龙小学校是由璧山区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学校,与重庆市璧山区北街小学校集团化办学,内设教导处、总务处、德育处三个部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49.11万元,支出总计349.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4.00万元,下降47.35%,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中途追加了来龙小学御湖校区工程款403.2万元,2023年该项目没有预算支出。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4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2.68万元,下降47.25%,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中途追加了来龙小学御湖校区工程款403.2万元,2023年该项目没有预算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11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4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4.00万元,下降47.35%,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中途追加了来龙小学御湖校区工程款403.2万元,2023年该项目没有预算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48.06万元,占99.70%;项目支出1.05万元,占0.30%。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9.1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14.00万元,下降47.35%。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中途追加了来龙小学御湖校区工程款403.2万元,2023年该项目没有预算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52万元,增长35.01%。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支付了本该在2022年10月支付的教师终结性绩效和退休教师健康休养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9万元,增长5.75%。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途调入3名教师。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20万元,增长34.32%。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支付了本该在2022年10月支付的教师终结性绩效和退休教师健康休养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9万元,增长5.75%。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途调入3名教师。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211.74万元,占60.6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54万元,下降15.40%,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支付了本该在2022年10月支付的教师终结性绩效和退休教师健康休养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9.19万元,占28.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41万元,增长185.19%,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支付了本该在2022年10月支付的退休教师健康休养费。

(3)卫生健康支出23.20万元,占6.6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6万元,下降24.33%,主要原因是中途有退休教师。

(4)住房保障支出14.97万元,占4.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2023年教师工资薪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8.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2.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28万元,增长36.12%,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支付了本该在2022年10月支付的教师终结性绩效和退休教师健康休养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5.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3万元,增长24.40%,主要原因是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差旅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3.2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没有安排支出来龙小学御湖校区建设工程款。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3.2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没有安排支出来龙小学御湖校区建设工程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3万元,增长365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疫情原因基本无教师外出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350.1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资金1.05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2023年整体绩效目标进行了自评,2023年预算执行率达到99%以上,确保教师福利待遇,学校工作顺利开展,学校育人环境有效改善,教学设备有限提升,教师培训合格率达到规定标准,学生资助应助尽助,涉及财政资金349.1万元,自评评价100分,等价为优。

我单位对“来龙小学2023年义务教育资助金”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05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经费支出保障困难等主要问题,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应加强过程性管理。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王强02341422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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