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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区纪委的主要职能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区监委的主要职能职责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2.机构情况。区纪委监委设立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至七纪检监察室;下设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派出监察室4个。区委巡察办为区委工作机关,其人事和工资依托区纪委监委机关管理,日常经费由区纪委监委机关预算保障。当年机构设置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83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65万元,增长8.65%。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35名人员2023年7月起纳入机关预算管理,2024年全年纳入机关预算管理,比2023年增加半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4年度下半年统一调资,人员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8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65万元,增长8.65%。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35名人员2023年7月起纳入机关预算管理,2024年全年纳入机关预算管理,比2023年增加半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4年度下半年统一调资,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39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8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65万元,增长8.65%。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35名人员2023年7月起纳入机关预算管理,2024年全年纳入机关预算管理,比2023年增加半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4年度下半年统一调资,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353.84万元,占87.36%;项目支出485.15万元,占12.6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39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5.65万元,增长8.65%。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35名人员2023年7月起纳入机关预算管理,2024年全年纳入机关预算管理,比2023年增加半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4年度下半年统一调资,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65万元,增长8.65%。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35名人员2023年7月起纳入机关预算管理,2024年全年纳入机关预算管理,比2023年增加半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4年度下半年统一调资,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7.37万元,下降11.92%。主要原因:年中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即区廉政教育中心和区巡察事务中心单独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39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65万元,增长8.65%。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35名人员2023年7月起纳入机关预算管理,2024年全年纳入机关预算管理,比2023年增加半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4年度下半年统一调资,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7.37万元,下降11.92%。主要原因: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即区廉政教育中心和区巡察事务中心单独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353.84万元,占87.36%;项目支出485.15万元,占12.6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4.62万元,占76.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4.78万元,减少12.5%。主要原因: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即区廉政教育中心和区巡察事务中心单独预算管理,人员经费、办公经费预算支出调剂到相应事业单位核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60.92万元,占12.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79万元,减少6.26%。主要原因: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即区廉政教育中心和区巡察事务中心单独预算管理,社保经费预算支出调剂到相应事业单位核算。

(3)卫生健康支出193.54万元,占5.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35万元,减少10.77%。主要原因: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即区廉政教育中心和区巡察事务中心单独预算管理,医疗保险经费预算支出调剂到相应事业单位核算。

(4)城乡社区支出21.72万元,占0.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单位人员调资,年中调剂经常性公用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28.19万元,占5.9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6万元,减少2.46%。主要原因: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即区廉政教育中心和区巡察事务中心单独预算管理,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调剂到相应事业单位核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53.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38.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2.52万元,增长23.09%。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35名人员回机关集中办公,相关人员经费2024年按全年纳入机关预算管理,比2023年增加半年;二是2024年度下半年统一调资,人员经费增加;三是社保、公积金等基数调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考核、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514.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63万元,增长15.38%。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35名人员2023年7月起纳入机关预算管理,2024年全年纳入机关预算管理,比2023年增加半年,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的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用费、邮电费、公务车运维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食堂餐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9.78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上年安排资金支付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工程尾款,上年已结清,当年无此项资金安排。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5万元。主要原因:机关加强了机关公务接待管理。“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37万元,增长6.55%。主要原因:当年办理专案较多,公务车出行频次较高,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3.02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2023年度和2024年度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2023年度和2024年度均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37万元,主要用于外出办案等公务用车油费、通行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6.63万元,减少16.58%。主要原因:单位加强公务车出行审批等管理。

公务接待费5.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纪委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2万元,减少48.2%。主要原因:本着历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5万元,减少17.15%。主要原因:单位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5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6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3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会议费支出2.07万元,同期相比减少2.84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在璧开展了渝西片区工作会,当年无此会议安排。培训费支出11.97万元,同期相比减少13.24万元。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未安排集中外出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4.9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临聘人员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维费,机关食堂伙食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8.63万元,同比增加13.32%。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35名人员2023年7月起纳入机关预算管理,2024年全年纳入机关预算管理,比2023年增加半年,人员增加,相应公用经费比2023年增加半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附件1)和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项,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85.15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市委交叉巡察工作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附件2),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2.0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使用效益较好。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了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兰杰  023-41422335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2025年9月25日

附件下载:

105001-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xls
附件1: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整体监控绩效自评表(机关).xlsx
附件2:市委交叉巡察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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