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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能是:

1.负责全区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对全区机关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和标准,合理统筹配置资源;负责拟订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主管全区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集中办公区域的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机关事务工作。

2.负责全区大型活动、重要会议以及重要公务接待的后勤保障服务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各级各部门公务接待工作的业务指导。

3.负责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和区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管理工作。

5.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全区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6.负责制定全区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对全区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后勤资源;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人员和接待人员的培训。

7.负责区行政中心和后勤服务中心及机关食堂等管理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3个:综合科(公车科)、房管科(安保科)、节能科。

(三)单位构成

2024年局(本级)决算不包含下属事业单位。局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3月独立核算。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4161.78万元,支出总计14161.7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4.66万元,减少10.57%,主要原因是行政中心房屋租金减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4161.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4.66万元,减少10.57%,主要原因是行政中心房屋租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61.78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4161.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4.66万元,减少10.57%,主要原因是行政中心房屋租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61.74万元,占1.85%;项目支出13900.04万元,占98.1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2024年均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161.78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74.66万元,减少10.57%,主要原因是行政中心房屋租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61.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2.33万元,减少10.45%。主要原因是行政中心房屋租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56.39万元,增长356.04%。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行政中心房屋租金,年中追加相关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61.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2.33万元,减少10.45%。主要原因是行政中心房屋租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56.39万元,增长356.04%。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行政中心房屋租金,年中支付了相关费用。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2024年均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95.82万元,占99.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09.17万元,增长371.96%,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行政中心房屋租金,年中追加预算并支付了相关费用。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88万元,占0.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91万元,下降44.07%,主要原因是年中下属事业单位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独立核算,相应减少局机关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15.32万元,占0.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4万元,下降48.35%,主要原因是年中下属事业单位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独立核算,相应减少局机关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17.77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2万元,下降41.33%,主要原因是年中下属事业单位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独立核算,相应减少局机关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1.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5.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1.42万元,下降44.61%,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独立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00万元,下降79.66%,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独立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3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已实施完毕,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3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已实施完毕,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7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80万元,下降51.76%,主要原因是严格“三公”经费预算支出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8.20万元,下降66.97%,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未安排车辆购置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减少18.5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3万元,主要用于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的运行维护(主要保障全区重要会议、调研、接待工作,公车改革后未配备公务用车单位的重要、紧急、特殊公务出行用车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97万元,下降41.31%,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50万元,下降58.84%,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频率减少。

公务接待费3.17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承办的全区重大接待,包括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四大办交办的公务接待、商务接待等,以及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区县机关事务部门学习调研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3万元,下降80.19%,主要原因是严格审批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1万元,下降49.50%,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2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16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本单位2024年人均接待费196.89元,车均维护费0.8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7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承办会议,无相关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4万元,下降95.99%,主要原因是节约相关费用,培训人次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3.00万元,下降79.66%,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独立核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3.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7.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3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7%。主要用于采购行政中心物业服务等。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6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3900.04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勇,联系电话:023-41418440;电子邮箱:liyonglcx@qq.com。

附件下载:

119001-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2024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119001-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2024年整体监控绩效自评表及项目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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