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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单位的主要职责为对所属公司和基层供销社的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烟花爆竹、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等经营业务的指导管理,指导推进全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依法运营本级社社有资产,维护社有资产的完整性,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处理好全区供销社系统的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全区供销社系统的安全稳定。

(二)机构情况

璧山区供销社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4个科室(办公室、业务发展和合作指导科、资产管理科、监事会办公室),为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

2024年调入人员2人,退休3人。核定编制11人。2024年末在职职工12人,离退休人员30人。另有临聘人员1人,享受财政补助的军转干人员12人、离退休遗属人员8人、建国初参加工作人员1人。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834.71万元,支出总计834.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22万元,比上年减少23.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收支减少108.39万元,比上年减少17.99%,主要是2024年调入职工2人,退休职工3人。项目收支减少153.83万元,比上年减少31.12%,主要是2024年减少了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项目。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834.71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22万元,比上年减少23.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收入减少108.39万元,比上年减少17.99%,主要是2024年调入职工2人,退休职工3人。项目收入减少153.83万元,比上年减少31.12%,主要是2024年减少了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项目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4.71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834.71万元,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22万元,比上年减少23.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08.39万元,比上年减少17.99%,主要是2024年调入职工2人,退休职工3人。项目支出减少153.83万元,比上年减少31.12%,主要是2024年减少了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项目支出。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34.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22万元,比上年减少23.0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收支减少108.39万元,比上年减少17.99%,主要是2024年调入职工2人,退休职工3人。项目收支减少153.83万元,比上年减少31.12%,主要是2024年减少了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4.71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22万元,比上年减少23.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收入减少108.39万元,比上年减少17.99%,主要是2024年调入职工2人,退休职工3人。项目收入减少153.83万元,比上年减少31.12%,主要是2024年减少了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项目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4.71万元,占10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4.71万元,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22万元,比上年减少23.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08.39万元,比上年减少17.99%,主要是2024年调入职工2人,退休职工3人。项目支出减少153.83万元,比上年减少31.12%,主要是2024年减少了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5.65万元,占15.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53万元,下降14.62%,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入职工2人,退休职工3人。

(2)卫生健康支出27.02万元,占3.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6万元,下降31.21%,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入职工2人,退休职工3人。

(3)节能环保支出103.94万元,占12.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32万元,下降27.44%,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2024年供销行业综合服务资金项目支出减少。

(4)农林水支出164.49万元,占19.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9万元。增长13.44%,主要原因是增加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试点)项目支出资金。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87.67万元,占46.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2万元,下降18.53%,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了3名职工,“三社”融合发展项目等减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25.95万元,占3.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04万元,下降39.64%,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入职工2人,退休职工3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0.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公务接待8批次,65人次。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保持在较低水平。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度支出60.4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等较2024年度减少30.82%,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入职工2人,退休职工3人,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2.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131.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0.28万元。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单位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340.56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2024年一般性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3。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张志学,电话:023-41433447


附件下载:

附件1-2024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2024年一般性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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