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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机要保密技术服务中心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不宜公开。

(二)单位构成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33.24万元,支出总计233.2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长233.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今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3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24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数字].[数字]亿元,上年度无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33.2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3.24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3.24万元,增长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追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支出人员社保、医保、养老经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05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05万元,增长100%,职工人员社保经费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93万元,占16.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93%,支出养老保险等。

(3)卫生健康支出7.16万元,占3.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等。

(4)住房保障支出8.09万元,占3.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单位为今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公积金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00,增长[数字].[数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8.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为0。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单位会议费支出为0。

(2)培训费支出情况:本单位培训费支出为0。

(3)差旅费支出情况:本单位差旅费支出为0。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为2024年年中进行独立核算,未在年初开展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年末不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422375

附件下载:

(2024)101002-重庆市璧山区机要保密技术服务中心_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报表(单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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