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重要决定在区直机关党组织中得到贯彻落实。
2.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3.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4.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对党务干部、党员、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培训。
5.配合区委有关部门抓好直属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指导所属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情况。
6.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7.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8.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条例、市委贯彻《意见》、区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9.领导区直机关基层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工作机关,为正处级部门。现有行政编制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核定内设机构1个,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1名。实际在编人数5名,在职人数8名(包含临聘人员2名,西部志愿者1名)。退休人员7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54.51万元,支出总计254.5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6万元,增加2.9%,主要原因是部门产生一次性抚恤金,基本支出增加23.93万元,项目线下培训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6.57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54.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6万元,增加2.9%,主要原因是部门产生一次性抚恤金,基本收入增加23.93万元,项目线下培训减少,项目收入减少16.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5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54.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6万元,增加2.9%,主要原因是部门产生一次性抚恤金,基本支出增加23.93万元,项目线下培训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83万元,占88.73%;项目支出28.68万元,占11.2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和2024年均无资金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4.51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6万元,增加2.9%。主要原因是一次性抚恤金增加,基本收、支增加,项目线下培训减少,项目收、支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4.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6万元,增加2.9%。主要原因是一次性抚恤金增加增加,基本收入增加23.93万元,项目线下培训减少,项目收入减少16.5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0.1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化,基本收入增加13.14万元,项目培训减少,项目收入减少13.4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6万元,增加2.9%。主要原因是一次性抚恤金增加增加,基本支出增加23.93万元,项目线下培训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6.5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0.1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化,基本支出增加13.14万元,项目培训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3.44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和2024年均无资金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54万元,占6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11万元,减少9.28%,主要原因是项目培训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5.47万元,占29.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3万元,增加31.62%,主要原因是一次性抚恤金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0.49万元,占4.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1万元,下降14.72%,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按实际金额交纳。
(4)住房保障支出11.01万元,占4.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1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是1名职工退休,按实际金额交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5.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9.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62万元,增长18.88%,主要原因是一次性抚恤金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职工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6.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8万元,下降22.3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维修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未发生“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部门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一致,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本部门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未发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未发生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68万元,下降22.3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下属所有单位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28.6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2024年度未进行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部门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部门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部门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部门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部门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部门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部门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李春洁 023-414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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