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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青柳阳光等7个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日期:2022-12-09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青柳阳光等7个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璧发改〔2022314


重庆市璧山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事务中心

中心《关于动态公布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请示》(璧住房物业文〔20225号)收悉。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

将青柳阳光等7个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通知如下

一、公租房租金标准(按建筑面积计收)

青柳阳光小区3/.

芋荷苑小区6/.㎡;

天佑山水小区6/.㎡;

北城馨园小区6/.㎡;

香江嘉园小区6/.㎡;

太阳堡小区6/.

璧玉城小区6元/月.㎡。

二、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按使用面积计收)

全区所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1. 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保障面积以内的租金标准按实际配租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元收取,超过保障面积的租金标准按每月每平方米2.4元收取;2.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保障

面积以内的租金标准按实际配租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50元收取,

超过保障面积的租金标准按每月每平方米2.4元收取。

三、工作要求

以上公租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租金中不包括承租人租赁期间实际发生的物业服务费和水电气等费用。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1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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