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公示公告 > 公示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勘察设计比选公告

日期: 2020-10-14
字体:


比 选 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盖章)

代理机构: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〇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2

第二章  竞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低价评估法) 1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4

第五章  图  纸 15

第六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16


第一章 比选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勘察设计比选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勘察设计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20〕1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专项,已落实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竞争性比选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重庆市璧山区三角滩。

2.2项目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3915.0平方米,其建筑设计内容主要共分四个部分:办公综合楼、辅助综合楼、医用辅助综合楼。所有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均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2.3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含估算):设计合同签订  10  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

(2)勘察: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 20 日历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勘察成果;

(3)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 10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25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在提出施工图审查意见后  10  日历天内按照审查意见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成果和相关资料;

(5)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工程开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与指导。

(6)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2.5比选范围:现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勘察、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概算、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等满足该项目整体建设、使用需求的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竞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竞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岩土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标人比选申请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10月14 日起,登陆“重庆市璧山区网信办”、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璧山区网信办”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竞标保证金金额: 1  万元。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0 年 10月19 日 15 时 30 分到16 时 00 分。

5.2 开标时间:2020 年 10 月 19 日 16 时 00 分。

5.3 竞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313会议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在“重庆市璧山区网信办”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366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983627288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嘉陵江滨江路242号19-7#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23-63102065       

2020年10月14日


 第二章 竞标人须知

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比选人

比选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366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3983627288  


1.1.3

比选代理机构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嘉陵江滨江路242号19-7#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 023-63102065


1.1.4

项目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勘察设计


1.1.5

建设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三角滩


1.2.1

资金来源

区财政专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比选范围

现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勘察、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概算、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等满足该项目整体建设、使用需求的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工程等。


1.3.2

设计服务期

(1)方案设计(含估算):设计合同签订10  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

(2)勘察: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20日历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勘察成果;

(3)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1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2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在提出施工图审查意见后10  日历天内按照审查意见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成果和相关资料;

(5)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工程开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与指导。

(6)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1.3.3

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要求:勘察成果需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并满足设计需求。

(2)设计质量要求:

1.设计深度要求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中有关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2.设计内容要求:

(1)必须满足招标人及双方签订的设计合同设计要求。

(2)必须执行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各级政府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

(3)必须执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文件。

(4)投标人在出具设计成果[方案(含估算)及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前,其设计成果均需征得招标人的确认。

3.服务工作要求

(1)配合招标人的招标工作

①设计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的各项招标工作,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提供招标所需的工程规模、数量、说明等资料。

②按招标人要求及规定的时间提供施工招标图纸等。

③按招标人要求就有关设计问题进行澄清、答疑等。

(2)配合招标人的施工工作

设计人应做好施工现场服务,并负责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①开工前在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内,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和现场控制点的交接工作。

②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处理与解决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③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招标人对施工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④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⑤参加本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4.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①配合涉及本项目的其它相关设计、施工单位的工作,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出席相关会议。

②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涉及本项目的文字、图片、幻灯片等会议资料,出席相关会议。

③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其它涉及本项目的相关设计方面的工作。

5.设计标准:各项工程设计应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相应现行规范及标准。

6.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所有设计成果不仅要满足招标人要求,同时,需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查。

7. 估算和概算的编制包含在设计工作中,其费用已纳入设计费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对估算和概算的编制支付费用。

1.4.1

竞标人资质条件

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及营业执照

1.1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岩土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须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具备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交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信誉要求

(1)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由投标人自行声明,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人自行承诺近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格式自拟,否则将废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3、项目机构组成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

①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提供注册证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2月至2020年8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2)项目勘察负责人(1人)

项目勘察负责人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须提供注册证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2月至2020年8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

(2)各专业负责人(每个专业应不少于1人,)

①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为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为结构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为暖通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为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⑤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为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⑥勘察专业负责人(1人)为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⑦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为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以上各负责人不得兼任,须提供以上人员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2月至2020年8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

以上人员及授权代表人,必须提供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在社保主管部门的网上查询截图。市内企业提供投标人社保编号和验证码在重庆社保网查询(网址:http://ggfw.cqhrss.gov.cn/ggfw/pages/wxcx/cbzmyz_query.jsp)。市外企业须提供社保查询网址、投标人社保编号、查询验证码等相关书面资料供招标人查询(格式自拟)。

注:

①以上证书、证件均须真实、有效。

②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以上资料原件(信誉要求(1)、法定代表人承诺书、截图、电子证书可不提供原件)装成一袋(可不密封),袋封面应附原件清单。原件应在投标文件等资料送交评标委员会评标前一次性提交,提交后将不再补交。

④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⑤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旦发现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⑥中标公示发布之前,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进行核查,并将查询结果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经招标人查询发现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⑦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相关社保资料进行查询,如提供查询的相关社保资料不全或虚假,导致招标人无法查询核实或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⑧招标人保留对资格后审合格单位提供的资格后审申请材料进行进一步查验的权利。发现弄虚作假者,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若为中标候选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若为中标人,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将依据有关法规处理。

中标后,项目负责人除法定原因外不得变更。

⑩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信誉、项目组成员等进行核实。如出现与投标文件不实或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不接受

1.5

踏勘现场

竞标人自行踏勘

1.6

竞标预备会

不召开

2.1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对比选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2.1

竞标人对比选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竞标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0年10月 16 日前提交。

2.2.2

比选人对比选文件答疑的截止时间

2020年 10月 16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竞标截止时间

2020 年10月 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3.1

构成比选申请文件的材料

比选申请文件由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方案设计组成

3.2

投标报价

及结算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4万元,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按业主认可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进行相应标段施工图设计,配合业主进行设计调整、协助业主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伴随服务及缺陷责任期服务,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完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要求的费用,以及设计服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所有费用以及设计单位的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本项目采用中标价总价包干方式。即在本合同范围内,不论规划内容作如何调整和修正,费用均不作调整。投标报价也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4.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5.投标人自行组织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信息网络、电力、给水、排水、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其提交设计文件的可实现性和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一定比例对招标人进行赔偿。踏勘现场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中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报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批工作,因下述原因产生的设计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招标人提出的修改或调整意见而产生的设计费、资料费等;

(2)报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批过程中相关主管职能部门提出的施工图设计修改或调整意见而产生的设计费、资料费等;

(3)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而产生的设计费、资料费等;

(4)在合同实施期间,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设计费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7.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等的专家审核费用均包含在总报价中,不另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8.结算:本项目中标人的中标价即为本项目的签约合同价,签约合同价即为本项目的结算价,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在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3

竞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

3.4

竞标保证金

(1)缴纳保证金方式

保证金通过缴纳方式为现金,开标当天现场缴纳(保证金用自制信封密封,并写明比选项目名称,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3)如未缴纳保证金响应文件将被拒收,由比选单位自行负责。

(4)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现场退还。

2、比选中标单位的保证金,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比选单位自行到由招标单位办理退还。

3.5

签字或盖章要求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有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竞标人公章。

3.6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

比选申请文件由“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资料”、“设计大纲”共三部分组成:

(1)投标函部分: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资格审查资料: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3)设计大纲部分: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3.7

装订要求

应将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资料”、“设计大纲”各自分别装订成册。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使用任何方式进行装订,必须保证投标书装订牢固,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投标函部分: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

2、资格审查资料: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

3、设计大纲部分: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

4.1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

1.比选申请文件袋使用“投标函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技术部分袋”以及“比选申请文件大袋”。

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3. 资格审查资料装入“资格审查资料”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4.设计大纲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4. “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资料”袋、“设计大纲”等小袋装入“比选申请文件大袋”中,密封加盖竞标人单位章。

注:如果以上竞标资料过多,使用单个资料小袋或大袋无法装入,可选用多个资料袋。

4.2

封套上写明

应在“比选申请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以下内容:

比选人的地址:

比选人名称:

(项目名称)        比选申请文件

年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注:采用A4白纸打印后粘贴在投标文件大袋上)

4.3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313会议室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313会议室

5.2

开标程序

1. 宣布开标纪律;

2. 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和代表;

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竞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竞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否则,比选人当场退还比选申请文件。

6. 密封情况检查:由竞标人或其推选代表检查比选申请文件是否按本比选文件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比选申请文件没按本比选文件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

7.宣读最高限价;

8. 开标顺序:随机开标;

9.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竞标人名称、竞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10. 竞标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1.开标结束。

6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

2.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依法组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8.1

付款方式

1、地质勘察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后支付中标金额的5%作为地质勘察费,支付中标金额的1%作为外业见证费,支付中标金额的1%作为地勘审查费;

2、方案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后,付中标金额的25%;

3、初步设计和概算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后,付中标金额的30%;

4、施工图设计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付中标金额的35%;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支付方式:中标人出具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合法发票。由发包人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或电汇至承包人银行基本账户。

8.2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承担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第三章 评标办法(低价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

形式评审标准

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

1.投标函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比选文件的规定;

2.比选申请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4.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3.7款的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比选申请文件的签署

比选申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

委托代理人

竞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

1.2

资格评审标准

资质条件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各专业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设计范围及报价

符合比选文件给出的范围,且竞标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最高限价。

设计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比选申请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实质性要求

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A、投标报价50分;

B、商务部分20分;

C、技术部分30分。

2.2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A(70分)

1、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中的最低价作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得最高分50分。

2、其后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总报价均以评标基准价为准进行评审计分,每增加1%扣 0.3 分,扣完为止。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3

商务部分

B(10分)

(1)项目设计总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加1分,本项最高得 2分。

(3)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结构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4)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暖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5)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同时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6)勘察专业人员(1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同时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7)造价专业人员(1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同时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4

设计大纲评分标准

C(20

分)

项目理解(4分)

对本项目的项目背景、场地情况以及前期已建项目有充分理解。上述评分项中:一般的得2分,优秀的得4分

方案总体评价(4分)

设计深度及响应程度,且能体现拘戒所的设计要求。上述评分项中:一般的得2分,优秀的得4分

总平面布置(4分)

总平面布局符合规范要求,功能分区明确,交通组织合理。上述评分项中:一般的得2分,优秀的得4分

平面功能及配置(4分)

建筑平面功能合理、配置齐全,能够满足拘戒所特殊使用需求。上述评分项中:一般的得2分,优秀的得4分

立面造型(4分)

立面造型美观大方,与拘戒所所处区域及前期已建项目相匹配、协调,能够体现拘戒所风貌。效果图不少于5张。上述评分项中:一般的得2分,优秀的得4分

注:按上述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取各评委对同一投标人设计方案的平均分为该投标人技术部分(设计方案)的最终得分。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

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3.1款规定进行初步评审。

2.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标报价按本附表2.2.2设计报价,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标报价评分,再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进行下一步评审。

3.对的投标人的比选申请文件,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2款至3.4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并按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比选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依次类推。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按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标报价相同时,在相关监督部门、比选人得组织下,由标人现场自行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4.如经过对所有竞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竞标不足三个使得竞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竞标。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方法

4

投标人得分

投标人得分=A+B+C

增加内容

1

废标条款

1.比选申请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签署、装订的;

2.竞标人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

3.竞标服务期不满足比选文件所要求的工期的;

4.比选申请文件有差错,竞标人拒绝修正的;

5.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6.设计报价不在限价范围以下的;

7.比选申请文件中附有比选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第四章 拟签订设计合同条款及格

(中标单位与甲方协商后签订)

第五章 技术规范和要求

(详见附件)
    第六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设计(定稿) 申请文件.doc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