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璧山区村镇供水价格调整改革听证会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等有关规定,区发展改革委拟于12月中下旬召开“璧山区村镇公司供水价格调整改革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听证事项目
拟于2021年12月中下旬召开璧山区村镇公司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8名。其中:
(一)消费者11名,区发展改革委委托各镇街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请1名,凡有意参加听证会并符合本公告“第四项”所列条件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本公告公示的报名时间内到镇街指定地点报名。
(二)区级人大代表2名,区发展改革委委托来七塘镇和福禄镇各推荐1名。
(三)区级政协委员2名,区发展改革委委托大路街道办事处和健龙镇各推荐1名。
(四)经营者2名,由村镇公司确定1名人选,区发展改革委聘请1名。
(五)专家学者3名,其中:经济、法律、水利方面的专家各1名,由区水利局聘请。
(六)相关部门代表8名,其中: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局、区网信办等单位各1名,由相关部门推荐,区发展改革委聘请。
三、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公开招请旁听人5名,区发展改革委委托区水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请。凡有意参加并符合本公告“第四项”所列报名条件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按区水利局的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名或通过网上报名。旁听人不享有发言权。
四、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的报名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调价范围内的镇街常住公民。
(二)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及语言表达能力。
(三)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了解市镇街供水及价格基本情况,能客观、公平、公正反映意见。
(四)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的姓名、性别、身份等信息)。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2日零时起至11月26日下午17:30止。
(二)报名地点:
按区发展改革委委托事项,由各镇街具体明确报名的时间、地点有、网上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附件:重庆市璧山区村镇公司供水价格调整改革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报名表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1日
重庆市璧山区村镇公司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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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籍贯 |
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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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职务 |
担任何种其他社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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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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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电子邮箱或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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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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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请在相应代表类型后打“√”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政府部门□ 专家学者□ 经营企业参加人□ 个人消费者参加人□ | ||||||
听证 部门 意见 |
说明:因有关材料需送达听证代表,请按上述要求详细填写,以便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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