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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2021年璧山高新区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备选库的公告

日期: 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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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高新区零星工程施工企业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施工企业作用,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建立璧山高新区限额以下(1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施工企业备选库,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施工入库企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时间

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1、建筑工程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市政公用工程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人员和相应的建设服务能力;

3)必须是璧山区境内注册的法人施工企业;

4)申请入库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行为,目前在璧山区内没有被限制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电力工程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人员和相应的建设服务能力;

3)优先在璧山区境内注册的法人施工企业;

4)申请入库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行为,目前在璧山区内没有被限制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有关信誉要求

1)申请入库企业和该公司注册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子公司与分支机构报名。

2)申请入库企业和该公司注册建造师无被重庆市(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不良行为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限内);

3)申请入库企业法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入库程序1、符合征集入库条件且有意入库的企业,请于征集时间内向璧山高新区建设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含所有资质及增项);  (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5)璧山区限额以下零星工程施工企业库申请表(附件2);  (6)璧山区限额以下零星工程施工企业库入库承诺书(附件3);  (7)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2、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由入库企业联系人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到璧山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办理申请手续。

3、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入库资格。如提供的材料不全或证明不足,将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查证,可能导致不能入库,后果自负。

4、入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此次入库有效时间为两年。

四、提交申请1、申请入库企业应将申请资料装订成册(格式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璧山高新区建设管理局(212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付老师       电话:023-415559292、审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入选璧山高新区限额以下零星工程施工企业库。五、本公告由璧山高新区负责解释

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7日

附件1

璧山高新区限额以下零星工程施工企业

申请入库材料

申请单位:      (公章)     

序号 

资料名称 

页码范围 

一 

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 

璧山高新区限额以下建设工程企业入库申请书 


三 

璧山高新区限额以下建设工程企业入库承诺书 


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七 

……





























注:附相应资料、证书复印件

附件2

璧山高新区限额以下建设工程企业

入库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公章)

企业名称


资质证号


企业注册地址


注册

资金


营业执照

注册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法人代表


手机号


身份

证号


企业联系人


手机号


身份

证号


所具备的企业资质(按示例格式填报)

例: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日期


附件3

璧山高新区限额以下建设工程企业入库

承诺书

璧山高新区管委会:

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向璧山高新区提供的入库备案有关证件及资料真实、准确,出具的其他书面文件均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

二、我方入库后同意并严格遵照执行《璧山高新区零星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杜绝恶意竞争以及破坏招投标秩序等行为。如期间被行业主管部门查处通报,同意立即清理出库。

三、按期签订施工合同,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项目实施中不发生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

五、严格履行合同,保证工期和工程质量;

六、我单位如违反以上承诺条款,愿意接受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单位,依据相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理、处罚,并承担因自身不良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2021年   月   日

附件4

法人授权委托书

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名称)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    (施工企业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璧山高新区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备选库入库相关事宜,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办理,我均予以承认。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代理人不得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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