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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告

日期: 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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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始建于1985年,位于璧山区璧城街道中医院巷80号,目前医院医疗资源长期处于饱和程度,门诊、住院用房不能满足区域病人就医需求。为提高中医院医疗服务条件,在璧山区中医院新院区建成前,拟将区中医院搬迁至璧泉街道新生街82号,利用原璧山区人民医院老院区部分建筑作为业务用房,搬迁后拟设置床位794张。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

人:向俊源

联系电话:13114075233

单位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新生街82号;

联系邮箱:614365839@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迅时安全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人:李工;

联系电话:13996285956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北八支路30320-13

联系邮箱:81649590@qq.com

四、公众参与调查表下载地址: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提交给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注意事项:

公众参与对象: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

注意事项:在了解该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列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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