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公示公告 > 公示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总体规划(2007—2020 年)--含控制性详细规划 》C1-1地块控规修改方案公示

日期: 2022-06-10
字体:

申请单位: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总体规划(2007—2020 年)--含控制性详细规划 》C1-1地块控规修改方案

建设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C1-1地块

修改原因:为解决八塘镇新建公共服务中心、一品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派出所等尽快实施的需求,在维持地块整体不变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地块内部用地性质的方式,对城镇用地进行局部调整。

修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19年修正)《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  《重庆市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重庆市城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50/T543-2014)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璧山府发(2016)21号) 《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总体规划(2007—2020年)》 等。

修改内容:将C1-1地块划分为C1-1/02、C1-6/02地块。原C1-1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2.56公顷。调整后C1-1/02地块,用地面积1.25公顷,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A1);C1-6/02地块,用地面积1.31公顷,为居住用地(R2),用地性质不变(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图)。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7月9日

公示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八塘镇人民政府办公场所和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shan.gov.cn)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1日-2022年7月15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人民政府

邮编: 402760

联系人:袁晓斌

联系电话:13594315033

修改地块在八塘镇的区位

璧山区在重庆市的区位

八塘镇在璧山区的区位

修改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修改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修改前地块指标表

地块

编号

规划用地性质代码

规划用地 性质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建筑高度(≤米)

建筑密度(≤%)

绿地率(≥%)

配套设施

停车泊位

备注

C1-1

R2

二类居住用地

2.56

1.8

-

35

30

-

1/300

合计

2.56

备注

修改后地块指标表

地块

编号

规划用地性质代码

规划用地 性质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建筑高度(≤米)

建筑密度(≤%)

绿地率(≥%)

配套设施

停车泊位

备注

C1-1/02

A1

行政办公用地

1.25

-

-

-

35

公共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派出所

-

C1-6/02

R2

二类居住用地

1.31

1.8

-

35

30

-

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版执行

合计

2.56

备注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指标在具体规划方案中确定。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