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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严格执行用水“欠费不停供”政策的通知

日期:2022-09-07

各区县(自治县)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城市供水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和住建部办公厅通知精神,我市将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欠费不停供”政策纳入了全市稳经济政策包内,并出台相应政策解读,市城市管理局转发了住建部办公厅通知,并对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该项政策执行3个月来,为全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缓缴纳水费3000多万元,为市场主体复元气、增活力、提信心,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部分区县政策宣传不够,未明确实施细则或操作流程,执行情况不够好,几个月的缓缴水费金额均为零。为严格执行好用水“欠费不停供”政策,为稳住经济提振信心,现就进一步加强该项政策落地落实明确相关要求如下:

一、各区县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落实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欠费不停供”政策对稳住经济的重要意义,要把不折不扣执行政策作为体现政治觉悟和社会责任的具体举措,切实贯彻好、执行好。

二、各区县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未制定实施细则或者政策解读的,供水企业未制定和公布操作流程的,均要在本月10日前整改完毕。

三、请各区县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企业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渠道扩大宣传受众面,确保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能够应享尽享,不得出现先预存再扣费,预存费用不足就停供的问题。

四、市城市管理局将对各区县执行“欠费不停供”政策情况进行调研督,并纳入城市综合管理日常考核的专项任务落实考核中,请各区县认真对待,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附件:重庆市城市供水落实用水“欠费不停供”政策解读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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