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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黛山大道等路段中央隔离护栏及花箱升级改造项目询价通知书

日期: 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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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采购询价通知书

询价项目名称:璧山区黛山大道等路段中央隔离护栏及花箱升级改造项目

人:重庆绿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明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


第一篇 询价采购邀请书

重庆明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绿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对璧山区黛山大道等路段中央隔离护栏及花箱升级改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备注

中央隔离护栏及花箱

780

15

1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询价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安防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供应商应在“资格条件及其他”部分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其他资料。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ishan.gov.cn/)上下载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询价通知书发售登记表、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询价通知书发售

1、报名和询价通知书发售期:工作时间202319-2023111日(北京时间9:00-17:00)。

2、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300/本(售后不退)。

3、询价通知书购买费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账号名称:重庆明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650102029000265196

开户银行:重庆银行璧山支行

备注:璧山区黛山大道等路段中央隔离护栏及花箱升级改造项目标书费(可简写)

4、询价通知书购买方式:在询价通知书发售期内,供应商将《询价通知书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文件购买费银行回执单扫描件扫描后发送至1094523556@qq.com(邮箱),比选代理机构回复收到后,即为报名成功。

5、在报名和询价通知书发售期内完成以上工作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现场接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缴纳询价通知书费用给采购代理机构;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报名签到;

4、缴纳了保证金。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16楼中会议室

(六)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113日北京时间9:30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113日北京时间10:00

(八)询价时间:2023113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

(一)缴纳询价保证金方式

1、询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 元整。

2、询价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及要求

供应商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金额一次性将询价保证金从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不允许使用单位结算卡转账)转至指定的询价保证金账户,否则,询价保证金无效。

供应商应自行考虑询价保证金的汇入时间风险,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询价保证金的到账时间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1小时(即北京时间2023113日北京时间9:00)前询价保证金专用账户收到的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的询价保证金为有效询价保证金。

询价保证金的有效性以重庆明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缴纳情况表显示的信息为准。

4、询价保证金账户及账号:

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重庆璧山双星支行

账号:31200601040006754

注:因采购人银行账户名称变更手续暂未完成,故本保证金账户为集团公司账号。

(二)询价保证金的退还

自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供应商退还询价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询价保证金。询价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无息退还至各供应商银行基本帐户。

(三)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应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 日内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按成交金额的5 %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待产品安装、调试、培训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不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ishan.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国企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绿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老师

话:17823609405

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16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明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老师

话:18281186926

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112

第二篇 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名称

最高全费用综合单价限价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中央隔离护栏

350元/米

12000米

420

该单价为暂定全费用综合单价,供应商在暂定限价基础上统一报中标下浮比例,即供应商所报中标下浮比例必须>0,否则响应报价为无效报价。

其中600*1200*600花箱2个+600*800*600花箱2个共4个花箱为一组。

中央隔离花箱

4000元/组

900组

360

二、项目技术规格及质量等相关要求

中央隔离护栏及花箱产品设计图

隔离护栏图纸






600*1200*600花箱图纸

600*800*600花箱图纸


中央隔离护栏及花箱产品实景图

隔离护栏实景图

600*1200*600花箱实景图






600*800*600花箱实景图


(一)技术规格、参数、材质等要求:

(1)护栏花箱规格:W7490mm*H1100mm(详见设计图、设计图可放大)

(2)护栏参数:立柱:80mm*80mm*2.5mm,材质为热镀锌方管;

(3)上下横杆:40mm*60mm*2.0mm,材质为热镀锌矩管;

(4)竖杆:30mm*40mm*2.5mm,材质为热镀锌矩管;

(5)柱帽:100mm*100mm*135mm*0.8mm,材质为热镀锌钢板冲压成型;

(6)反光标:40mm*120mm,材质为钻石级;

(7)花箱1200mm*300mm*300mm*3.0mm,材质为热镀锌钢板花箱3.0mm厚;

(8)钢板水泥底座400mm*300mm*150mm,底座用C30混凝土填充,每个20KG

(9)600*1200*600钢板花箱,整个箱体采用3.0厚热镀锌钢板,承重底板采用600*1200*6.0mm热镀锌钢板,箱体上下边框采用40*30*3.0厚热镀锌钢管,装饰条采用540*90热镀锌钢板,装饰条转角采用540*180热镀锌钢板。

(10)600*800*600钢板花箱,整个箱体采用3.0厚热镀锌钢板,承重底板采用600*600*6.0mm热镀锌钢板,箱体上下边框采用40*30*3.0厚热镀锌钢管,装饰条采用740*60热镀锌钢板,装饰条转角采用540*120热镀锌钢板。

注:中央隔离护栏花箱的连接方式为立柱共杆连接,以上杆件的喷塑涂层应平滑、均匀、无凸凹、无滴漏、不露青,喷塑表面为亚光效果。喷塑厚度不小于60μm,且附着力及质量达到保证在采用机械化保洁作业方式至少5年内不褪色、不脱层。

(二)人员及运输设备要求:

(1)供应商拥有施工专用车辆(注:货车)两辆及以上。

供应商需在“资格条件及其他”部分提供:施工专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需在“资格条件及其他”部分提供20227月至202212月共8名及以上安装工人的社保查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三)业绩要求

201911日至响应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的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合同内容包含护栏(护栏:包括隔离栏、人行护栏、绿化护栏)制作、安装(波形护栏、防撞护栏除外)。

供应商需在“资格条件及其他”部分提供:

1、政府采购网中标公示截图并附查询网站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

2、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三、样品递交及退还要求

(一)样品递交要求

1、样品清单列表


样品名称

样品制作

标准和要求

护栏花箱规格

数量/单位

检测报告

成品样品要求

中央隔离护栏

具体参数要求参见询价文件“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提供图纸1:1样品。

W7490mm*H1100mm

1件

  1. 提供本单位具有CNAS标识的标准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静电喷涂护栏耐盐雾检验报告复印件:耐盐雾试验≥1600小时;(提供2019年以后检测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提供本单位具有CNAS标识的标准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静电喷涂护栏耐湿热检验报告复印件:耐湿热试验≥1600小时。(提供2019年以后检测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中央隔离花箱

花箱1:600mm*1200mm*600mm

花箱2:600mm*800mm*600mm

各1件

说明:1成品样品须完全按照清单材质要求制作完毕,达到成品使用条件,颜色外观尺寸配件符合清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须为全新的产品,禁止废旧产品及3D打印产品。

2、样品评审方式

样品采用明标评审。

3、样品递交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4、样品递交地点:样品进入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11地下车库后,按工作人员指定地点摆放所有样品。

(二)样品退还要求

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人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样品进行封存,并自行保管,其余供应商的样品在评审结束后退还供应商,并由供应商自评标结束后2小时内自行撤离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11地下车库,逾期未撤离的样品,视为供应商放弃其所有权,采购人有权将其作为废品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现场踏勘

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已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三篇 询价项目服务需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时间

1采购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安装量交货10%,并进场安装;

2采购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安装量交货100%,并完成安装。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重庆市璧山区黛山大道等路段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产生的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内容

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备件必须为原厂全新正品,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凡属国家强制性检验产品,应具有3C质量认证(签订合同时提供复印件)。

2、质量保质期:2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供应商有更优惠的质保期,请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应答。

3、供应商报价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4、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5、供应商报价产品由供应商(指产品生产供应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内容

1、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成交人和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供应商也可提供其他更优惠的售后服务方式

三、报价及结算要求

(一)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采购费、包装运输费(包含运输到场、人工转运费)、安装、辅材费、调试费、售后服务、一般风险费、管理费、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拆除原有旧护栏费、各个路段的相关区域非标尺寸(注:标准尺寸为W7490mm*H1100mm的中央隔离护栏、600mm*1200mm*600mm的中央隔离花箱、600mm*800mm*600mm的中央隔离花箱定制加工费)、利润、规费、税金、技术咨询、使用培训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本项目中央隔离护栏的单价350/米、中央隔离花箱为4000/组均为暂定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780万元为暂定总价,供应商在暂定限价基础上统一报中标下浮比例,即供应商所报中标下浮比例必须>0,否则响应报价为无效报价。

结算原则:

1、本项目采购结算总价=实际采购清单结算价;

2、实际采购清单结算价=区财政局审定的全费用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百分比率)×实际采购合格的数量(以采购人、中标人核定的货物验收记录表及结算清单为依据进行计算,现场核定的安装货物必须是质量合格的)

四、付款方式

采购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暂估价的10%作为预付款,安装验收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付到60%,验收合格满1年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80%,验收合格满2年后支付至100%。付款时,供应商须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项目价款支付到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培训

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对设备的操作培训,使相关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相关设备。

七、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询价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

一、采购程序

(一)询价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二)由本项目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三)

保证金

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2、实质性响应审查。询价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1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3

响应文件内容

对询价通知书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询价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

询价有效期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三)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四)评审的依据为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二、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询价小组由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名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璧山区域的4名评审专家组成。询价小组将依照本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注:政策性扣减方式

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报价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若供应商的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

(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

三、无效报价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

(三)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

(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六)供应商不接受询价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

(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九)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的;

(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

(十一)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询价费用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询价通知书

(一)询价通知书由询价采购邀请书、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询价项目服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报价要求

(一)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

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2、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3.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二)响应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报价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三)修正错误

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询价小组或采购人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报价。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询价通知书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报价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询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六)响应文件语言

简体中文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

(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国企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国企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国企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ishan.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1.1质疑截止时间:2023111日,北京时间17:00

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澄清文件

澄清文件发布截止时间:2023111日北京时间17:00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国有企业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七、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国企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询价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国企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国企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询价通知书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八、项目验收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咨询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璧山区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以暂估合同价为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部分按该办法规定标准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上部分按该办法规定标准的50%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5000万元以上部分不再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国企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附页:合同格式

重庆市国企采购购销合同

(项目号:)

项目名称:璧山区黛山大道等路段中央隔离护栏及花箱升级改造项目

甲方(需方):重庆绿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计价单位:

乙方(供方):计量单位: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中央隔离护栏

W7490mm*H1100mm

12000米




重庆市璧山区黛山大道等路段

中央隔离花箱

花箱1:600mm*1200mm*600mm

花箱2:

600mm*800mm*600mm

900组




重庆市璧山区黛山大道等路段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技术规格、参数、材质等要求:

(1)护栏花箱规格:W7490mm*H1100mm;

(2)护栏参数:立柱:80mm*80mm*2.5mm,材质为热镀锌方管;

(3)上下横杆:40mm*60mm*2.0mm,材质为热镀锌矩管;

(4)竖杆:30mm*40mm*2.5mm,材质为热镀锌矩管;

(5)柱帽:100mm*100mm*135mm*0.8mm,材质为热镀锌钢板冲压成型;

(6)反光标:40mm*120mm,材质为钻石级;

(7)花箱1200mm*300mm*300mm*3.0mm,材质为热镀锌钢板花箱3.0mm厚;

(8)钢板水泥底座400mm*300mm*150mm,底座用C30混凝土填充,每个20KG。

(9)600*1200*600钢板花箱,整个箱体采用3.0厚热镀锌钢板,承重底板采用600*1200*6.0mm热镀锌钢板,箱体上下边框采用40*30*3.0厚热镀锌钢管,装饰条采用540*90热镀锌钢板,装饰条转角采用540*180热镀锌钢板。

(10)600*800*600钢板花箱,整个箱体采用3.0厚热镀锌钢板,承重底板采用600*600*6.0mm热镀锌钢板,箱体上下边框采用40*30*3.0厚热镀锌钢管,装饰条采用740*60热镀锌钢板,装饰条转角采用540*120热镀锌钢板。

注:中央隔离护栏花箱的连接方式为立柱共杆连接,以上杆件的喷塑涂层应平滑、均匀、无凸凹、无滴漏、不露青,喷塑表面为亚光效果。喷塑厚度不小于60μm,且附着力及质量达到保证在采用机械化保洁作业方式至少5年内不褪色、不脱层。

二、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量和技术标准高于上述约定的,以投标人承诺的为准):

1、质保期限:2年。

2、保修范围: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市政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有关合同规定执行,包括供方全部实施本项目范围内的中央隔离护栏花箱升级改造工作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3、服务措施:

(1)供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需方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供方应当为需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需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需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需方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方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需方能够正常使用。

(2)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需方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1. 质保期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方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需方需要继续由原供方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方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注:供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量和技术标准高于上述约定的,以供方投标文件承诺的为准。

三、交提货方式:现场交货。

四、验收标准、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重庆市市政配套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重庆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合同规定执行。如有异议,请于3日内提出。

五、履约保证金:供方按成交金额的5 %向需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待产品安装、调试、培训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六、付款方式:

采购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暂估价的10%作为预付款,安装验收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付到60%,验收合格满1年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80%,验收合格满2年后支付至100%。付款时,供应商须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项目价款支付到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

七、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1)供方未按约定时间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2000元,逾期超过3天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供方服务期间未按约定向需方提供服务的,按3000元/次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3)供方在实施安装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供方自行负责;

(4)如有转让和未经需方同意的分包行为,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

(5)需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6)供方在实施过程中有违反职业道德、工作纪律、收受其他相关单位红包、礼金等,参于其他相关单位安排的吃请等形为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需方对供方安装完毕的货物进行随机抽检,若超过合同约定的材料允许偏差范围,供方无条件更换,按10000元/次向需方支付违约金;抽验3处以上不合格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其他约定事项:

1、询价通知书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仲裁。

3、本合同一式_8_份,需方_4_份,供方_4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无。

需方:重庆绿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备注: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质量)部分

(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函

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价项目名称)的询价通知书,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询价项目的报价。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通知书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我方承诺愿下浮百分之(大写)(小写:%)作为本项目的响应报价,完成该项目的采购服务工作内容,服务周期满足询价文件要求,质量目标及技术标准达到询价文件要求。(下浮百分比率中标后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3.我方承诺:本次报价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通知书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询价通知书》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报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询价通知书规定,交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地址:

电话:传真:

网址:邮编:

联系人:

二、技术(质量)部分

(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询价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需求

响应情况

差异说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询价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需求

响应情况

差异说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询价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询价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报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被授权人电话: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期:

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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