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的公示
根据市城市管理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环境卫生治理任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城管局〔2021〕149号)、区财政局《关于提出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具体使用项目的函》(璧财函〔2022〕73号)文件要求,农村环境卫生治理补助资金纳入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主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维护、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和资源化利用、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维护、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补助等方面。
经征求各镇街意见建议,对各镇街农村垃圾分类相关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建设内容、绩效目标等进行充分论证,并会同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共同商议和局办公会研究讨论,报区政府审批同意,我局确定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农村环境卫生治理)项目1个:农村生活垃圾四分类亭建设项目(总计布设302个农村垃圾四分类亭),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1万元。
现予公示,本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9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或异议的,请联系区城市管理局电话:023-41423350。
附件:1.璧山区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农村环境卫生治理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库备案表
2.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标准图集
3.璧山区农村生活垃圾四分类亭全费用单价审核表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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