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御湖片区旅游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御湖水系水质提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31 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对“重庆市璧山区御湖片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御湖水系水质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庆市璧山区御湖片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御湖水系水质提升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雪松路和御湖路交口处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御湖水体面积约36000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为:
1、御湖水系基底处理—湖底塑形、基底改良等;
2、湖体水生态构建—湖滨湿地、来水生态处理、水生植物体系构建、水生动物体系构建、微生物系统构建等;
3、湖体曝气推流系统建设。
二、建设单位信息
名称: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巫秀英
联系电话:13635447599
电子邮箱:516904085@qq.com
通讯地址:璧山区璧城街道双星大道369号后勤服务中心101设计手续组
三、编制单位信息
名称:中开生态环境工程(重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庄鹏飞
联系方式:18580691636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高新园土星商务中心C3 17-1
四、公众调查意见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调查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前,公众可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本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项目公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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