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解除7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璧山区公信网全之安大药房等7家医药机构向我中心申请解除医保协议,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4号)和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5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附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2月22日
附件: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1 |
P50012016455 |
璧山区公信网全之安大药房 |
2 |
H50012016180 |
重庆渝佳诊所有限公司璧山双星诊所 |
3 |
H50012003507 |
璧山余世利中医诊所 |
4 |
H50012001318 |
璧山段敦科诊所 |
5 |
H50012006669 |
重庆璧山鲁兴海中医诊所 |
6 |
H50012007882 |
重庆璧山杨方荣中医诊所 |
7 |
H50012000752 |
重庆璧山李长伟中医综合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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