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2024年11月第一批)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文件精神,对2024年11月解除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告。
序号 |
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1 |
P50012016438 |
重庆宏庆康黛山大药房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银山路13号附33、34号 |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1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