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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重庆)科学城先进数据中心一期(专用基础设施、基础数据服务平台)项目监理

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编号:璧山国资中心发〔2021126号

采购计划编号:璧山国资中心发〔2021126号

采购项目名称:西部(重庆)科学城先进数据中心一期(专用基础设施、基础数据服务平台)项目监

  购   人: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O

温馨提示

各潜在供应商:

我区政府采购实行不报名和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在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与磋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成交率,帮助您正视您的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采购失败,特提醒关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问题。

1、请潜在供应商认真仔细阅读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按要求认真仔细地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再参与采购活动。

2、请潜在供应商按要求准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位置应签字,在要求潜在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地方要加盖公章。

3、潜在供应商在填写报价金额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最高限价的单位填写,不要填错;报价的大写金额应按照正确的书写格式填写,不写错别字。

4、潜在供应商在填写开标一览表时,要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逐项填写,要准确填写交货期、交货地点等内容。

5、潜在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文件或磋商资料或询价资料,要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包装且密封完好,并在密封处加盖印章。

6、潜在供应商提交的资质等材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资质材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是有效的资质,提供的资质材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齐全,不要漏项。

7、潜在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在行采家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的相关采购项目的答疑和补遗等文件。

8、潜在供应商可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联系方式,寻求帮助。

9、本次采购过程中,如有单位、领导干部以及纪检监察对象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反党纪、政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请向璧山区纪委监委举报,举报地址:璧山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222室,举报电话:023-41416200。


第一篇  磋商邀请书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下达的采购计划,对西部(重庆)科学城先进数据中心一期(专用基础设施、基础数据服务平台)项目监理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分包

分包名称

最高限价

(元)

磋商保证金

(元)

备注

1

西部(重庆)科学城先进数据中心一期(专用基础设施、基础数据服务平台)项目监理

621900

12000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信息系统监理甲级证书;

(单个分包内的货物(服务)均属于中小微企业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只能由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规定》(渝财采购〔2016〕12号)。)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行采家网https://www.gec123.com)和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ishan.gov.cn/zwgk_241/gsgg/lxgc/)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8号1楼108会议室)。

(六)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1028日北京时间10:00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1028日北京时间10:30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11028日北京时间10:30

五、磋商保证金

(一)缴纳磋商保证金方式

1.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000元整。

2、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及要求

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10271700。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备注(“西部科学城项目监理服务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账户:

 名: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璧山支行

 号:50001183600050215677

(二)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三)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应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日内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按成交金额的 5 %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毕经验收合格确认后退还。成交供应商不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

履约保证金账户:

 名: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璧山支行

 号20350022700100000117831

咨询电话:(023-4155592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磋商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项目的采购活动。

2、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3、同一合同项(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

4、本磋商项目的招标文件、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收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

5、超过磋商截止时间、不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的供应商,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恕不接受。

6、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根据财库〔2015〕124号文件,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话:023-41555928

 址: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8号

(三)采购相关问题咨询:各潜在供应商如对该项目磋商文件有疑问的,涉及供应商资格条件和第二篇、第三篇、第四篇、第五篇中的内容请咨询采购人

第二篇采购需求

一、项目一览表

分包1: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西部(重庆)科学城先进数据中心一期(专用基础设施、基础数据服务平台)项目监理

1


二、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本项目为西部(重庆)科学城先进数据中心一期(专用基础设施、基础数据服务平台)中政府投资部分的基础数据服务平台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的监理服务,整个项目投资总额8亿左右。具体情况以采购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提供的相关文件为准。

三、服务及质量要求

1、监理服务目标

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提高质量、控制进度、优化方案、降低项目成本,确保项目按设计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合理的费用在规定的时间内优质完成,并按照有关规范、标准检测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2、监理服务要求

监理方要按照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标准与规范,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用户需求,采用适合本项目特点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对项目进行质量、成本、进度、变更的全面控制和监督,负责相关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负责上述整个项目全过程监督协调。

监控、督导和评价项目建设参与者的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本项目建设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力求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以及安全目标的实现,确保建设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和经济性。具体技术方面要求如下:

1)具有涵盖整个信息技术项目建设生命周期,包括从需求分析、总体方案设计,到应用系统开发、系统安装实施,直至系统测试、验收全过程的技术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

2)具有一定的系统架构设计能力,对供应商提供的系统技术架构的可行性及实施效果有一定的预见性,并能给出相应的建议。

3)熟悉IT各个技术领域的当前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并熟悉其相关产品的情况。

4)能够根据总体技术架构及业务需求,对供应商给出的软件选型给出合理的建议。

5)具有扎实的计算机专业技能,包括:测试专业技能,软件编程技能,网络、系统安全、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知识;能够对测试用例的设计、测试工具的选择、仿真环境的搭建等测试过程提出一定的合理化建议。

6)应对供应商提供的整体解决方案进行分析,审核其是否满足先进性、经济实用性、成熟性、可靠性、安全性、可管理性和可扩展性等多方面的要求,并给出评估报告和改进建议。

7)应对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确保实现项目各个阶段及整体的质量、进度和成本目标,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审核供应商的项目实施计划,保证其可行性。

8)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监理应对业务需求定义、相关技术及项目管理等多个方面提供有价值的建议。

3、监理服务的范围

主要包括:提供项目建设技术方案的咨询;协助审核有关合同、协议;进行项目质量、项目进度和项目投资等的控制;进行有关技术文档等文件的管理;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全程监理;定期向采购人汇报项目进展情况,提交项目监控报告;代表采购人协调与各供应商的工作关系和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确保本项目按期、保质、顺利地完成。

4、监理服务内容

主要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实施阶段

1.审核中标供应商项目建设内容的具体实施方案。

2.审核中标供应商的技术验证环境建设情况、技术验证方案和执行情况。

3.审核和确认中标供应商的开发和采购计划、调试计划、测试计划、试运行计划、正式运行计划。

4.检查中标供应商项目实施的相关文档。

5.检查项目实施的环境准备情况。

6.监督项目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符合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偏差最小化。

7.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进行审核。

8.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

9.代表采购人负责与中标供应商之间的工作协调安排。

初验和试运行阶段

1.协助采购人制定验收程序和标准,审查验收方案和验收文档。

2.协助采购人进行系统的功能和性能测试及初验。

3.检查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

4.处理试运行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

5.协调与中标供应商之间的关系,解决纠纷。

6.监督、检查并督促各中标供应商对用户的培训工作。

符合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二)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二、报价要求

1、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响应报价,应根据市场价格以及企业自身的实力自主报价。因报价估计不足或市场价格波动造成漏报、少报,一律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均不承担价差补偿。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期

供应商自拟

(二)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自拟

四、付款方式

全部到货(货物完好,资料齐全,数量和配置满足招要求)并且最终验收合格支付监理费总额的80%结算审计结束后支付完剩余监理费。成交供应商提供合法发票,采购项目价款支付到成交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

五、知识产权

(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二)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六、培训

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七、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评审标准、无效磋商条款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供应商按“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提供诚信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3

磋商保证金

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

注:①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评标委员会要在资格审查中对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是否属小微企业且所投产品是否为小微企业制造进行认定,并写入评标报告。

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在采购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响应文件内容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实质性响应。

磋商有效期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3、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无实质性变动而最后报价超过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的,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第一报价为准。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9、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5分,其中:5分为政策性加分。

10、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供应商自行抽签确定排序 (抽签进行两轮,第一轮确定抽签的顺序,第二轮确定排序)。若供应商的技术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二、评审标准

评标内容

评标原则与标准

报  价

(30分)

满足磋商文件商务及技术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

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要求中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技术方案

(50分)

项目整体理解与把握:

对项目整体理解清晰、充分、完整,能够准确抓住项目重点及关键环节,并提出合理可靠的管理建议。对项目理解深刻、管理建议合理,得 4-5分;

对项目理解深度较清晰,针对性较强,相关建议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得 3-4 分;

对项目理解深度一般,相关建议较合理,针对性一般得 2-3分;

对项目理解深度不足,管理建议不合理,得 1-2 分。

项目关键点和风险点的分析和控制策略:

对本项目的建设分析理解全面、科学、可行,且梳理出项目建设关键点和风险点,并给出监理控制策略得 3-4 分;

对本项目的建设分析理解基本可行,并给出监理控制策略得 2-3 分;

对本项目的建设分析理解差得 1-2 分。

监理服务总体方案;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监理总体方案,至少包括监理目标范围内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机构设置及人员计划、监理岗位设置与岗位职责、监理工作措施检测监测方法及保证措施、监理服务制度、监理工作成果物,且科学、可行得 6-7分;

监理总体方案较完整,有针对性得 5-6 分;

制定的总体方案基本合理且可行得 3-4 分;

制定的总体方案不可行得 1-3 分。

项目各阶段监理服务细则:

须对总体设计阶段、项目招标阶段、详细设计阶段、实施阶段、测试及试运行阶段、验收及运维阶段的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管控的目标、方法和措施,全面、具体、准确、合理有力、可操作性强,得 4-5 分;

监理服务细则较全面,合理可行,操作性一般,得 3-4分;

监理服务细则合理性一般,基本具备可操作性,得 2-3 分;

监理服务细则合理性较差,不具备可操作性,得 1-2 分。

质量控制方案: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质量控制,至少包括质量控制目标方法措施、采购的质量控制、相关系统建设的质量控制、保修期与培训的质量控制、移交的质量控制

完全满足且有针对性,并具有通信工程监理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得 4-5分;

质量控制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合理可行得 3-4 分;

质量控制方案部分满足要求,针对性不强得 2-3 分;

质量控制方案不满足要求为差得 1-2 分。

进度控制方案: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进度控制,至少包括进度控制目标、进度控制流程、进度控制方法、进度控制措施、进度变更控制,完全满足且有针对性为优秀得 4-5 分;

进度控制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合理可行得 3-4 分;

进度控制方案部分满足要求,针对性不强得 2-3 分;

进度控制方案不满足要求为差得 1-2 分。

成本控制方案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成本控制,至少包括成本控制目标、成本控制风险分析、成本控制对策、成本控制主要措施、成本变更控制,完全满足且有针对性得 3-4 分;

成本控制方案部分满足要求,针对性不强得 2-3 分;

成本控制方案不满足要求为差得 1-2 分。

合同和信息管理方案: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合同和信息管理,至少包括合同和信息管理基本程序、合同和信息管理管理措施、保密措施和方法、支付与索赔处理的程序、合同变更控制,完全满足且有针对性得 3 -4分;

合同和信息管理方案部分满足要求,针对性不强得 1-2 分;

安全、保密管理方案: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安全、保密管理,至少包括信息安全保密原则和内容、安全保密体系构建、安全保密管理方法、安全保密管理措施、安全保密管理手段

完全满足且有针对性,并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监理能力的(提供证明材料),得 3-5分;

安全管理方案部分满足要求,针对性不强得 2-3 分;

安全管理方案不满足要求为差得 1-2 分。

文档管理方案: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文档管理,至少包括文档管理目标、文档管理流程、文档管理措施、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对完全满足且有针对性得 3-4分;

文档管理方案部分满足要求,针对性不强得 1-3 分;

组织协调方案: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至少包括组织协调目标、组织协调内容、沟通协调机制、组织协调主要措施,完全满足且有针对性得 3-4分;

组织协调方案部分满足要求,针对性不强得 1-3 分;

监理团队

(9                              分)

1、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专业),每满足一项得0.5分,此项最高得3分。

2、项目监理团队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人

2.1 监理团队成员:

同时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每有1人满足,得1分,此项最高3分;

2.2监理团队其他成员(与前述人员不能重复):具有咨询工程师证书(通信或信息化专业)、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项目管理专业资格认证(PMP)证书、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每有其中任意一个证书,得 1 分(1人具有多个证书的按1个计算),最多得3分。

(附以上人员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公司实力

(5分)

1、具备信息系统监理甲级证书、通信工程监理甲级证书,得3分;具有涉密资质甲级的,可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应包含通信工程监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三项同时具备得1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现场监理管控平台软件的(需提软件使用截图、使用说明),得1分;没有不得分。

注:以上3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在投标文件内,否则不得分。

服务承诺及公司业绩

(6分)

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保证及按时交工的相关承诺,安全响应,根据响应程度,计0-3分。投标供应商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信息化监理项目业绩,每个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3分;(以合同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不作为评审依据)

说明:磋商小组认为,排名在前面的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候选供应商的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推荐。

关于小微企业:

1.对小微型企业给予 6 %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

(一)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二)供应商超出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经营范围(业务范围)磋商的;

(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的;

(四)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签字、盖章的;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的;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八)供应商的商务要求、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十)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一)响应文件中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十二)有违反本磋商文件第一篇第七条1、2、3款情形之一的;

(十三)未按规定提交采购样品或采购样品不符合采购要求的;

(十四)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供应商须知、采购服务需求、采购商务需求、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六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四、五篇全部内容。

(四)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响应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填: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共同磋商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共同磋商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磋商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磋商业绩计算,按照共同磋商协议分工认定。

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日期后90天内。

(四)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五、保证金”;

2、磋商保证金为磋商的有效约束条件。

3、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磋商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4、磋商保证金币种应与磋商报价币种相同。

5、自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除成交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供应商退还竞争性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竞争性磋商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无息退还至各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

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缴国库:

6.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6.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五)磋商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磋商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每套纸质磋商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磋商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文件概不接受。

(六)磋商报价

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七)修正错误

若磋商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磋商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函)内容与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磋商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磋商将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八)磋商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4、响应文件投递及截止时间:参阅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九)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四、磋商程序

1、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需当场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便采购人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否则,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名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选璧山或市级)区域的2名评审专家组成。

3、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在正式磋商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和诚信声明、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代表委托书身份证明等。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磋商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8、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磋商内容无实质性变动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其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否则以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五、评审依据

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六、成交原则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磋商小组应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定标程序

1、评审办法

1.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若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即:选取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行下一步评审)。

1.2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供应商自行抽签确定排序(抽签进行两轮,第一轮确定抽签的顺序,第二轮确定排序)

1.3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2、评审细则:

2.1 资格符合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磋商小组要在资格审查中对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参与磋商供应商是否属小微企业且所投产品是否为小微企业制造进行认定,并写入评审报告。

2.2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

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从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技术、服务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要求其在最后报价前做出相应的承诺。

3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3.1磋商小组认为,排名在前面的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候选供应商的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3.2磋商小组将依照评审办法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

3.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并由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行采家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成交供应商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成交通知书

1、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八、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必须以书面形式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时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的时间为准)。

(二)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

、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 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五)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磋商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3)付款方法:财政直接支付或需方自行支付。

7、检查验收

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样品进行验收,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磋商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由合同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友好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请重庆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供方未按约定时间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元,逾期超过10天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供方未按约定向需方提供售后服务的,按/次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格式)

重庆市璧山区政府采购购销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综合单价(元)

总价(元)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三、交提货方式: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五、付款方式:

全部到货(货物完好,资料齐全,数量和配置满足招要求)并且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监理费总额的80%,结算审计结束后支付完剩余监理费。成交供应商提供合法发票,采购项目价款支付到成交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

六、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供需双方约定。

(1)供方未按约定时间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    元,逾期超过10天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供方未按约定向需方提供售后服务的,按     元/次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磋商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

3、本合同一式 4 份, 供需双 方各执1份,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份,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1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

备注:

1、本合同涉及的附件内容已由供、需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磋商文件和供应商承诺的内容进行认真核对无误。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单位、领导干部以及纪检监察对象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反党纪、政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请向璧山区纪委监委举报,举报地址:璧山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222室,举报电话:023-41416200。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应答

(二)技术响应偏离表

三、服务部分

(一)服务要求响应情况: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条款等。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三)其它优惠承诺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一般资格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5、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诚信声明(格式)

说明:供应商按“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二)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联合体共同联合协议(如果有)

3、其他资料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磋商项目的竞争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磋商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后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月   日


最后竞争性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磋商项目的竞争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最后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

2、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3、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磋商评审办法。

4、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5、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后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月   日

说明:

1、最后竞争性报价函由潜在参与磋商供应商自行下载打印并加盖参与磋商供应商公章带至开标现场,经磋商后在最后报价时填写;

2、最后报价超过首次报价或最后未进行报价的,以首次报价金额为准。


(二)明细报价表

项目编号:

产品名称

品牌及产地

制造商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

合计

(   )


















































注:

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月    日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应答(格式自定)

(二)技术响应偏离表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需求

响应情况

差异说明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采购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三、服务部分

(一)服务要求响应情况:交货期、交货地点、服务条款等(格式自定)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序号

磋商项目需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一般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 (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月   日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并签署磋商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1.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可用诚信声明代替)

3、售后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证明材料(格式自定)

4、近三个月的缴税记录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复印件)(可用诚信声明代替)

5、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诚信声明:

诚信声明

采购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月   日

(二)特定资格条件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三)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非中小微企业可以不填写)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企业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行业(行业类别)的(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企业参加本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企业基本情况表

行业类别

营业收入(万元)

从业人员(人)

资产总额(万元)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月  日

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除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个行业外,其余行业无需填写资产总额项。

2.农、林、牧、渔业无需填写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项。

3.小微企业投标(供应)的产品若涉及到其他企业制造且符合扶持小微企业政策的,还需提供所涉及的其他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被认定为小微企业。

2、所提供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说明:节能、环保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页面的打印或复印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3、联合体共同联合协议(如果有)

4、其他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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