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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大兴镇龙飞村等(3)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随机抽选承包商公告


项目编号:DXCX-2022-05

1.发包条件

璧山区大兴镇龙飞村等(3)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已由璧财建〔2022〕763号文报区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新增耕地指标的地票交易收入。项目业主单位为: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在我区已组建的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零星应急专项库进行随机抽选承包商。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包含拆除工程:简易房屋人工拆除 8m 2,简易房屋机械拆除 48m 2,砖混结构人工拆除 309m 2,砖混结构机械拆除 22m 2,石墙房屋人工拆除 247m 2,石墙房屋机械拆除 90m 2, 土房屋人工拆除 5105m 2,土房屋机械拆除 1919m 2,混凝土院坝人工拆除 2644m 2,混凝 土院坝机械拆除 739m 2,石院坝人工拆除 93m 2,条石屋基拆除 617.75m 3。 废渣处理:拆除物外运 731.13m 3,废渣掩埋 245.3m 3,田间道铺摊 298m 2。 机械转场 6 台次,机械自开行进场 2500m。 土地平整:人工翻耕 2568.08m 3,人工运土 375.80m 3,附属用地人工清杂 2629m 2

项目发包金额为:262515.69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2.2发包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具体以甲方现场确定为准)。

2.3实施地点:大兴镇。

2.4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

2.5  结算方式:本项目采取包总价和清单单价双控的方式对外发包,发包总价控制在262515.69元以内。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  璧山区大兴镇龙飞村等(3)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全费用单价审核表》相关表格,最终结算金额按清单计价原则(清单计价原则为有综合单价的以中标单价和实施的合格工程量据实计算,规费、税金和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相关规定进行计算,注:财评单价即中标单价)计算后并总价下浮11%进行确定,但不得超过262515.69元。

 2.6工程款的支付:见合同约定

3.抽取时间及地点

3.1 抽取时间:2022年12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3.2 抽取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4.中选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联系人和电话

4.1 本项目于2022年12月20日抽取结束后,请中选人于2022年12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执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到项目业主单位领取中选通知书(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领在规定的地点取中选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4.2 中选通知书领取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钱老师   电话:13635444345

4.3 监督部门: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财政办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13896029510

项目业主单位: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璧山区大兴镇福音街8号           

邮政编码:402768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1363544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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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项目抽取过程中,如有单位、领导干部以及纪检监察对象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反党纪、政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请向璧山区纪委监委举报。举报地址:璧山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222室,举报电话:023-4141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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