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八塘镇前进村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随机抽选承包商公告
1.发包条件
璧山区八塘镇前进村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已由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璧山区2024-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工程最高限价审核情况的通知》(璧财采资〔2024〕344号)审核,资金来源为:璧财农〔2025〕6号下达的市级及以上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单位为: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人民政府。经八塘镇党政办公室同意,我镇根据审定清单单价聘请了第三方公司进行施工设计和预算编制。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按照璧山区零星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现对该项目在我区已组建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等零星应急专项库进行随机抽选承包商。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采用发包总价控制、工程清单单价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价款=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中标的全费用清单单价(注:中标清单全费用单价为《璧山区八塘镇前进村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发包清单表》)但不得超过发包金额,超出部分不予结算。对估算价在10万元(含)-50万元(不含)的施工类零星项目未按当期政府投资项目计价原则编制的清单,结算审核时有权对清单单价予以修正并以修正金额为准。工程竣工结算金额由发包人确定后送璧山区审计局审计、璧山区财政局审核。对纳入璧山区审计局审计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算金额以璧山区审计局审计结算结果为准;对未纳入璧山区审计局审计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算金额以璧山区财政局审核结算结果为准。
项目发包金额为:46.31万元。
2.2发包范围:璧山区八塘镇前进村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管沟开挖、回填,供水管网安装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实施地点:八塘镇前进村。
2.4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已进入璧山区零星应急专项库。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在参选单位入库备案,且不能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应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已在参选单位入库备案。
4.有关资料的获取
4.1登录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信息公开子网站(https://www.bishan.gov.cn/zwgk_241/)搜索下载项目工程量清单、承包合同样本等资料。
4.2如有疑问,请在2025年7月15日18时00分前向项目业主单位提出,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定处理及答疑。
5.抽取时间及地点
5.1抽取时间:2025年7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抽取地点:璧山区八塘镇人民政府一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信息公开子网站(https://www.bishan.gov.cn/zwgk_241/)公开发布。
7.中选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联系人和电话
7.1本项目于2025年7月16日抽取结束后,请中选人于2025年7月17日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按《重庆市水利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水利工程项目)》或《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渝建发〔2013〕1号的规定)或《重庆市公路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公路工程项目)》完成该项目管理人员的组成。并将管理人员名单提交项目业主单位后领取中选通知书(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在规定的地点领取中选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7.2中选通知书领取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江老师 电话:18716365255
8.履约保证金缴纳
中选人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向项目业主交纳中选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9.工程款支付
9.1 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
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经审核的已完成合格工程量计价款的80%(注:使用专项债券资金,或者使用有拨付进度考核的上级专项资金的项目,支付进度从其规定)。本工程按重庆市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璧发改〔2022〕265号)和政府结算审核相关规定(璧财发〔2021〕2号)办理结算,并移交档案资料且通过档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24个月的缺陷责任期满后按规定无息退还。
9.2 结算方式
具体结算采取总价控制和清单单价结算方式结算,最终结算金额按合同单价(未下浮)和实际实施的合格工程量据实结算后总价下浮5%进行确定。工程结算金额最终以财政或审计机关审定金额为准。
9.3 支付方式及发票要求
承包人出具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合法发票,并提供璧山区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后,由发包人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或电汇至承包人在璧银行账户。
10.农民工工资担保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按规定在璧山办理农民工工资专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45号)、《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局 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相关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璧人社发〔2022〕18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10.监督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代老师 电话: 13677637791
11.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璧山区八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璧山区八塘镇塘河路74号
邮政编码:402773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18716365255
2025年7月10日
特别提示:
本项目抽取过程中,如有单位、领导干部以及纪检监察对象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反党纪、政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请向璧山区纪委监委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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