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产销集配中心一期运行区域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重庆国隆御湖商贸有限公司预算审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业主单位为:重庆国隆御湖商贸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在我区已组建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零星应急专项库进行随机抽选承包商。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璧城街道龙梭山路以南,香江嘉园以西。市场办公室改造划分区域、三轮车停车区平整、市场交通标线设置、绿化种植等内容。项目发包金额为:198787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2.2发包范围:《产销集配中心一期运行区域设施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实施地点:璧城街道鸡冠石农贸市场。
2.4计划工期为: 20 日历天。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已进入璧山区限额以下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名录库。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 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在参选单位入库备案,且不能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应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已在参选单位入库备案。
4.有关资料的获取
4.1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子网站—其他交易——招标信息栏目(https://www.cqggzy.com/bishanweb/)下载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承包合同样本等资料。
4.2如有疑问,请在 2025年7月24日17时30分前向项目业主单位提出,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定处理及答疑。
5.抽取时间及地点
5.1抽取时间:2025年7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抽取地点:重庆国隆御湖商贸有限公司。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7.中选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联系人和电话
7.1本项目于 2025 年7 月25日抽取结束后,请中选人于2025年7月 26日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按《重庆市水利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水利工程项目)》或《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渝建发〔2013〕1号的规定)或《重庆市公路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公路工程项目)》完成该项目管理人员的组成。并将管理人员名单提交项目业主单位后领取中选通知书(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在规定的地点领取中选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7.2中选通知书领取地点: 国隆集团402办公室 联系人:黄汛 电话:15825906096
8.履约保证金缴纳
中选人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向项目业主交纳中选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9.工程款支付
9.1 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
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经审核的已完成合格工程量计价款的80%。本工程按重庆市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璧发改〔2022〕265号)和政府结算审核相关规定(璧财发〔2021〕2号)办理结算,并移交档案资料且通过档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24个月的缺陷责任期满后按规定无息退还。
9.2 支付方式及发票要求
承包人出具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发包人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或电汇至承包人在璧银行账户。
10.监督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代老师 电话: 13677637791
11.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重庆国隆御湖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汛 联系电话:15825906096
2025年7月21日
特别提示:本项目抽取过程中,如有单位、领导干部以及纪检监察对象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反党纪、政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请向璧山区纪委监委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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