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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2017年二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璧山区2017年二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经区人力社保局研究,现将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递补原则

递补人选根据面试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确定为递补人选。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只做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二、递补人员

递补人员详见《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开发科(璧城街道东林大道48号,区卫计委办公楼106室)

五、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方法和要求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类资格、等级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资格复审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二)报考要求工作经历岗位的,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和基层就业项目人员,以招录(聘)、选派、招募等文件确定的时间为准;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企业、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人员,以签订劳动合同、人事代理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起始时间算起,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原则上应有劳动人事部门签章)、人事代理合同、单位缴纳的社保明细或开具的工资条等有效证明材料;自主创业的人员应提供自主创业的营业执照。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范围,需交纳面试考务费40元/人。

六、工作要求

请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做好准备,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咨询电话:023-41416290

附件:《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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