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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局2018年规划监察协管员招聘简章


璧规发〔2018〕144号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局

2018年规划监察协管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充实规划监察执法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规划监察协管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规划监察协管员共3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政治素质合格,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热心协助规划监察执法工作,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18-40周岁;男性身高16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5cm及以上。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能熟练操作电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2日

2.报名地点:璧山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560室)

3.报名资料

报名时,应聘者须提交下列资料:

⑴应聘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⑵应聘者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应聘者个人简历原件1份;

⑷应聘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二)面试

面试采取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三)体检、政审

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人选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录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并结合岗位实际需要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合格进入政审。如遇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由面试成绩下一名次依次向上递补。

(四)公示

面试、体检合格者,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璧山区规划局官网上公示七天。

(五)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填写《规划监察协管员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区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四、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仅领取定额工资1800元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临时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璧人社发〔2018〕95号)规定,与临时聘用人员每年签订《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待遇按区委区府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规划监察协管员报名表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局

2018年7月4日

联系人:廖光剑 ,联系电话:41400569,18202366355

附件

规划监察协管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相片

文化程度(全日制)

毕业院校及专业



身份证号

家庭

住址



健康状况

个人特长

联系电话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励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处分

主要社会关系

姓名

与 本人关系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备注

对规划监

察工作的 认识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局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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