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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适应报考岗位要求;

2.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 学历及专业要求(专业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党建指导员:1名,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天),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综合岗位1名(劳务派遣):1名,年龄 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天),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设计学类专业;

综合岗位2(劳务派遣):1名,年龄 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天),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从事办公室文秘或内勤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1020日(1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璧山高新区管委会309办公室

3、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13996237976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相关证明材料;④《璧山高新区管委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⑤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报考党建指导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知识水平以及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值计算。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若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达到10:1以上,原则上该岗位需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5:1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最终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30%和7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如遇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面试加试。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研究通过后,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工资:2100/月,保险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购买。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璧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1. 重庆璧山高新区管委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2. 党员身份证明(参考样式)

20231017


附件下载:

报名表.docx
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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