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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26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1-11-01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26号

建议的复函

吴昌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地铁1号线璧山站附近规范划定摩托车专用停车位的建议》(第2021DH02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抓实停车秩序整治,切实保障城市交通秩序良好

(一)根据《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璧山区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璧山府办〔20216号)要求,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应急局、区信访办、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区残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璧城街道、璧泉街道、青杠街道、来凤街道、绿发公司主要(常务)负责人成立璧山区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牵头开展璧山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二)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区交巡警支队加大力度开展城区车辆乱停整治工作,对乱停放在人行道上的车辆进行电话通知车主驶离,对于车主拒不驶离人行道的或无法联系车主的车辆,将依法进行拖移。

(三)按照《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道路交叉口和学校、医院出入口以及公共交通站点附近五十米范围内的路段;附近两百米范围内有公共停车场且能满足公共停车需要的地段均不得设置临时占道停车点。

二、加强建设,不断增加摩托车专用停车位

(一)地铁1号线璧山站附近已建有“地铁璧山站1号、2号生态停车场”并投入使用,目前已由现代服务发展区管委会全资子公司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简称绿发公司)完成了该停车场的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及智能实施的装配工作,并已经聘请人员开展了停车收费试点工作。

(二)经区城市管理局停车规划监督科、市政设施管理科及绿发公司共同研究决定,已在地铁璧山站1号、2号生态停车场旁改造一条约宽1.5M、长600M的便道并施划649个摩托车专用停车位,供市民免费停放车辆,进一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此复函已经王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登录“重庆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议案建议系统”填写回执,对我们的办理工作进行评价,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函。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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