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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重庆市璧山区委员会十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备案表(130)

日期: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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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情况

全文公开(√)    摘要公开(    )    不公开(   )

不公开原因

涉及国家秘密(    )             涉及商业秘密(   )

涉及个人隐私(    )             影响社会稳定(   )

区政协提案委:

在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致公党提出的《关于保健品“会销”监管的建议》(第130号)收悉。收到提案后,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会同协办单位区公安局,积极与提案委员进行沟通交流,充分掌握提案意图,认真制定办理方案,并结合职能职责,扎实开展保健品市场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就该提案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

该提案被列入2019年区领导重点督办提案和2020年度跟踪提案。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关于重点提案和跟踪提案办理相关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要求必须认真对待办理工作,并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提案办理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召开相关科室会议,组织起草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承办科室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以及当面交流等方式,主动向提案委员、群众代表等汇报沟通提案办理相关情况,听取办理意见建议,确保了提案意图的实现。

二、已开展的工作

2019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公安局等部门,依法履行保健品市场监管职责,在强化保健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保健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全面落实保健品安全主体责任、打击保健品违法犯罪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健品消费环境日益向好。

(一)严把准入关口。严把主体资格关,对保健品经营主体严格审核证照办理条件,杜绝为不合格主体办理证照;加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力度,切实净化保健品市场经营环境。

(二)加强日常监管。加强保健品市场价格监督管理,督促落实明码标价责任,从严从重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广告宣传行为监管,对保健品特别是保健食品营销中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给予快速有力打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在全区分片区、分所进行监管巡查培训,将原先对保健品市场监管巡查由低风险A级每年监管巡查一次,改变成高风险C级每年四次监管巡查,并充分利用各村(社区)协管员的基层协管体系,形成片区网格化监管,及时发现并打击保健品营销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依法对违法销售保健品的机构或提供场所的机构和个人进行查处,努力推动保健品销售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注重消费维权。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完成区消委会理事会换届,在15个镇街均设立消委会分会,进一步延伸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至各个镇街。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创建,重新整合12315消费维权热线,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

(四)做好宣传引导。一是做好媒体宣传。积极协调区委网信办等单位在璧山电视台、璧山报、璧山手机报、璧山网等媒体上开展整治保健食品“百日行动”的宣传,提高正面影响力,公布投诉举报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二是做好线下宣传。印制分发《倡导理性消费 打击“保健”行业乱象》、《致市民关于食品保健食品消费安全的公开信》等宣传彩页2万份,在证照办理窗口、会销场所等积极开展宣传。三是制作《璧山区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通告》1000余份张贴于镇街、村社宣传栏。四是在区内主要集贸市场、商场等处LED屏播放宣传字幕数百次。通过正面宣传,有效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群体自我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同时对违法经营者起到警醒和震慑作用。

(五)夯实监管基础。一是加强监管力量。全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后,在15个镇街均设立了市场监管所,并结合人员和工作实际,合理配置各镇街市场监管所人员安排。各镇街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充实基层市场监管力量。二是摸清监管底数。全面开展以保健品为重点的自律检查,确保摸底排查实现对所有保健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全覆盖。通过摸排调查,目前已对全区经营含有保健品的1645户经营者建立了台账,对其中227户主要经营保健品经营者经营的场地、经营的保健品品种、是否开展会销等进行了摸底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六)强化联动协作。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结合,将疏导与围堵结合,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机制,积极探索部门间长效合作机制,解决案件线索移交、涉案产品鉴定、涉案物品处置、案件协同查办、举报奖励落实等方面工作。加大对保健品销售者巡查监管的同时,重点关注老龄人出入密集区域和场所,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方面的问题线索,形成更加顺畅的联合打击“保健”市场违法行为合作机制。

近两年来,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4900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506个次,检查宾馆、酒店、农家乐、影剧院、会场、礼堂、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750家次,检查“保健”类店铺2640家次,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349家次;监测广告3277条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05次;开展宣传活动230次,执法协作22次;立案查处会销和保健品相关案件17件。

三、存在的问题

2019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多个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加大了对保健品市场的整治力度,有效遏制了保健品营销中的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不法经营者不断变换营销方式,采取更加隐蔽的游击战术,以免费赠送、免费体验、免费用餐、免费旅游、免费体检、健康讲座、“名医”义诊、现身说法、宣称高科技产品、买得多返得多赚得多、亲情回访等不正当方式诱骗老龄消费者的行为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特别是会销行为,“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与监管部门“捉迷藏”,逃避监管。由于其会销的时间、地点比较隐蔽,给监管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以会销的方式推销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在一定时段内仍客观存在,需要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密切协作,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进一步加大警示宣传力度,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有效解决保健品营销过程中的“乱象”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推进和巩固保健食品“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专项科普宣传活动成果,紧紧围绕“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的核心理念,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渠道以及“党建引领、小区治理”等平台,普及科学常识,让消费者及老龄群体广泛知晓,进一步增强正确防病治病意识和自我防骗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树立打持久战意识,密切与宣传、公安、商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部门协作机制,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深挖欺诈和虚假宣传“窝点”,共同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净化和维护保健品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同时,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建设,进一步整合力量,加强监管干部能力培训,炼就“火眼金睛”,切实提升案件发现处置能力水平。

(三)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行动,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保健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违法会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品、未经审查发布保健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保健品广告、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营销中的欺诈和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及过期变质保健食品、冒牌“名医”“专家”非法诊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四)进一步强化信用约束。充分发挥“信用璧山”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依法对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案件进行公示,协调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对相关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让违法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五)进一步推进社会共治。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监督,主动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提供可能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问题线索,让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无藏身之地。

我们相信,通过与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社会各界的积极配合,全区保健品销售市场秩序将进一步好转,保健品消费环境将更进一步得到净化,广大群众特别是老龄群体对保健品的消费将更加理性,其合法权益也将进一步得到保障。

此复函已经张国良局长审签。衷心感谢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一如既往地对保健品市场监管工作进行监督。对以上答复若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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