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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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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和定代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准分析当前形势

一是制定方案,夯实基础。制定实施涉老商业场所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涉老商业场所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二是强化部署,推进落实。召开涉老商业场所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专题会,从执行方案、摸清底数、梳理线索、汇总情况、加强汇报和强化宣传等方面对此次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推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科所负责人具体执行的良好格局。

(二)建立机制,多层次形成整治合力

一是建立机制建立乡镇(街道)线索移送机制。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损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线索移送机制,乡镇(街道)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损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所移送线索,加强对损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社会监督。璧城、丁家、来凤、福禄、八塘、广普监管所已主动向镇街汇报该项工作。三合、福禄、广普镇镇政府和青杠街道办事处召开了涉老商业场所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二是和区公安局制定重庆市璧山区涉老领域案件行刑衔接和信息互通制度,进一步健全涉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作机制,加大信息共享互通,提升案件办理效能。

(三)强化执法,全方位开展重点攻坚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对住宅小区及农贸市场周边的火疗馆、理疗馆、按摩馆、养生馆、体验馆、健康中心、助农体验园等以老年人为消费对象的涉老商业场所开展排查摸底,梳理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全面了解经营情况,重点整治上述涉老商业场所无照经营、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同时对群众投诉举报多、摸排和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多的商业场所进行重点排查。二是甄别违法行为,集中执法力量查处。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梳理分类,明确查处重点,集中执法力量开展重点攻坚,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查处曝光。截至目前,已排查商业场所涉老商家46户,立案查办案件6件,其中虚假宣传案件3件、虚假广告案件3件,办结4件,共处罚款4.33万元;规范无照经营2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7件;抽查涉老产品质量10批次。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加强与公安、卫健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及时互通有无,共同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宣传,多渠道营造舆论氛围

一是制作了《不让养老变坑老》《如何选购保健品才能避免上当受骗》的宣传视频,目前,区局通过行政审批大厅显示屏、区局及各监管所在办公场所显示屏、楼宇商圈显示屏播放,积极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提高老年人的防诈骗防范意识。二是积极向各类新闻媒体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扩大专项整治行动的知晓度,其中,“开业仅两月,这家推销‘万能’疗效治疗仪的店载了”在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进行了报道,“严查虚假宣传欺诈行为 维护老年群众合法权益”在“爱璧山”客户端进行了报道,“璧山区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一起涉嫌针对老年人虚假广告案件”、“忽悠不可行 区局立案查处一起涉老虚假宣传案”在中质快讯进行了报道。

(五)畅通渠道,提高老年消费者维权意识

一是积极对接区县12345平台,对涉及老年消费者的消费纠纷优先进行办理,提高工作效率。设立老年消费者绿色投诉举报通道,在各监管所设立专人受理老年消费者的现场投诉举报。二是加强消费维权宣传,提高老年消费者维权意识。开展现场宣传,在老年人常去的社区、公园、商场等公共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播放相关宣传视频;与璧山区主流媒体合作,通过新闻报道、专访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关注度。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处置涉老投诉举报6件,挽回消费者损失4200元,发布消费警示4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以涉老商业场所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科普宣传活动,紧紧围绕“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的核心理念,强调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区别,在重点场所如社区(乡村)活动中心、公园、商超等人群聚集的地方,面向老年人以及其他保健食品消费量较大的人群进行宣传,让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龄群体广泛知晓,进一步增强自我防骗意识。同时呼吁空巢老人子女常回家看看,让老人感受到家人的温暖,提醒老人防范骗局。

(二)尝试建立多方联动预警机制。为解决出现监管滞后的矛盾,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基层前沿阵地优势,发现涉嫌违法违规保健品会销行为立即向辖区市场监管所通报;加大部门联动配合,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城管巡逻、公安交巡警的优势,加大对疑似会销保健品车辆排查力度,消弱其流动优势;同时在重点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张贴投诉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监督,主动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提供可能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问题线索,让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无藏身之地。

(三)强化保健品广告监管力度。一是多举措加大广告监测力度。组织辖区广告业主进行宣贯培训,提升知法守法能力。对辖区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电商平台以及自媒体等主体定期开展专项监测,及时发现案源线索。二是强化药品、涉疫等涉老重点领域广告监管,维护社会稳定。三是严格执法,依法处置。对涉嫌违法广告,按照应急处置机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四)加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深挖欺诈和虚假宣传“窝点”,共同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从重、从严查处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公开曝光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对违法销售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让违法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我们相信,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保健品销售市场秩序将进一步好转,保健品消费环境将更进一步得到净化,老龄群体对保健品的消费将更加理性。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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