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复函
区政协人资环建委: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情况
一是2022年以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市农业农村委要求,我委加大了地平整、土地宜机化等的投入力度,已实施完毕的2022年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实施土地平整约6288亩,新建田间道路工程(含机耕道、生产路)46497米,施用有机肥6000余亩。基本完工的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设计土地平整约12215亩,新建田间道路工程(含机耕道、生产路)61650米。正在实施的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入1800余万元,共实施土地平整约7200亩,建中转池88口,整修山坪塘7口,新修沉沙凼41个,新建灌溉管网67.93公里,整修灌溉沟渠6.47公里,新建田间道路工程(含机耕道、生产路)53.95公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连片开发与权属调整的矛盾。按照“统筹规划、集中资金、连片开发”的原则,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打破原有农田划块,重新调准农田分配。但现实是延长土地承包期后,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耕地却难以调整,田块破碎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障碍。二是项目前期规划及建设内容不合理、不完整,一方面项目选址未和水利、林业等专项规划进行仔细核实,导致项目选址与其他规划有冲突。另一方面对农田项目建设的规划不够细致,部分农田项目规划较为粗放,规划未细化到布局图和项目库,最后设计单位田间地头实地踏勘不足,现状了解不够,方案设计没有充分征求并吸纳镇街、村社、经营业主的意见,不切合实际导致实际施工过程中多次变更。三是招商引资困难,部分地块存在撂荒风险。我区丘陵山区的地形地貌,土地可利用率只有70%左右,成片、质量好的地块占比小,其他地块分布零散,亩均收益低,企业不愿意全部接手,再加上农村劳动力持续流出,弃耕抛荒面积不断增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科学选址,统一规划。选址阶段结合“三区三线”成果和水利、林业等专业规划,做好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计划。委托具有资质和设计经验的中介机构,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深入实地测绘,多次同街镇、村社和经营业主多次进行现场勘察,充分采纳其合理需求,确保规划设计实用、好用。项目初步设计要经过市、区联合评审,既组织多名专家在现场进行外业评审,同时邀请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和镇街、村社负责人进行内业评审,避免出现规划设计变更、重复建设等情况。重点关注水资源论证和灌溉需求,多次建议提高实施区域农田水利设施投资比例,确保项目实施后旱可灌涝能排,并根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要求配备足量的用水计量设施。
(二)加大宣传,提高全过程参与度。组织乡镇干部、村社代表现场观摩学习高标准农田建设成功经验。通过村民会议、政策宣讲会、“三级院坝会”等形式对讲解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势,让干部群众了解高标准农田与一般农田的不同,提高群众思想认识及参与建设的主动性。加强项目施工方、设计方与村民、经营业主沟通协商,提高项目知晓度、认可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就近用工、“以工代赈”等方式,让群众参与项目建设,提高群众的积极性,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适当聘请当地村社干部、村民代表担任现场巡查义务监管员,让他们参与到项目规划设计和施工质量管理,提高项目实用性和使用方满意度,确保建一块、成一块。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探索新型经营模式。一是经“四议两公开一签字”程序,由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牵头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村民以土地入股或村民委托村集体预流转土地等多种方式,集中整合村民土地经营权实行统一经营管理,疏通因土地调整难、农民利益平衡难而造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堵点。二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后,现有政策不变的前提下,以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统一经营,变“耕者有其田”为“耕者有其股”,通过竞争经营、集体直营、合股经营、代耕代种和托管经营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规模经营。三是抓好项目融资投入,积极使用金融资金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同时积极引导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企业等社会资本投入资金,参与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施工+运营”模式一体化推进模式,充分抓好建后管护的核心作用。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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