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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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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洪春委员:

一、为重庆大农禾家庭农场有限公司办理了设施农用地手续。该公司改建现代化蛋鸡舍一栋(约600平方米),配套自动控温、通风,自动捡蛋,自动清粪等先进设备,建成后可饲养蛋鸡2万只。

二、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核实4个养殖场所属的畜禽养殖区域(非禁养区),区市场监管局为4个养殖场办理了营业执照。

三、区农业农村委已收到重庆市合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申请,正组织人员开展现场审核,合格后可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种养结合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3次,强化养殖业主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引导种植户科学施肥,防止施肥不当造成环境污染。

五、协调工银村镇银行、市农担公司等单位,为重庆大农禾家庭农场有限公司申请贷款150万元,用于蛋鸡场升级改造。

六、实施生猪养殖保险保费补助政策,区财政局对生猪养殖保险、能繁母猪养殖保险、生猪强制扑杀保险由养殖户承担的保险费给予全额补助。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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