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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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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斌委员:

一、进一步加大工伤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

我局在日常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工伤认定工作“交流学习”QQ群、工伤预防培训交流微信群、面对面答疑等强化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及工伤预防宣传。半年里,深入企业开展工伤工伤保险政策及工伤预防调研、宣传14家,深入街道集中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及工伤预防宣传2次,在企业之家面向众多企业集中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及工伤预防宣传2次,举办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及工伤预防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5天共3期。

一是深入街镇开展户外现场宣传解答工伤保险政策。20242月,我局借助璧山区“2024年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深入璧泉街道、璧城街道面向广大企业及群众开展户外工伤保险政策及工伤预防宣传。特别是在璧泉街道的宣传活动现场,区委书记秦文敏莅临现场调研,我局党委书记、局长魏晓凤到现场指导,分管领导曾凯同志亲自带队、自始至终亲自带头、亲自参与,通过发放工伤预防宣传资料、组织关注“渝安人工伤预防”“中国工伤保险”公众号、现场答疑等方式宣传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意义及工伤预防的重要性,宣传工伤预防的建议措施等。

二是配合协调重产公司深入企业开展工伤预防专项调研。3月中旬,协调联系企业,由市局委托的重庆重产公司深入企业开展工伤预防专项调研,宣传工伤预防的重要意义及措施。

三是深入企业之家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及工伤预防集中宣传。20244-5月,到璧山区企业之家2次分别面向多家企业集中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及工伤预防宣传、开展现场答疑解惑。

四是走进企业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我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星极齿轮公司、比亚迪公司面向企业管理层次人员及职工代表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及工伤预防集中宣传。五是在市人力社保局的领导下,依托重庆重产集团公司组织对建筑、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集中开展工伤预防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此次专项培训以“工伤预防·护你安康”为主题,为期5天,于2024617日至21日在璧山湖上大酒店集中开展,其中对建筑业、机械制造业各培训2天,对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及电气讯行业培训1天。培训对象覆盖全区有关重点行业企业工伤认定经办人员、安全管理人员500余人次。在整个宣传工作中,我局注重宣传形式多样化:一是组织收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工伤预防案例普法动漫片”,以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宣传片直观开展宣传。二是制作PPT宣传讲解课件,采取看、听、讲、问、答相结合,以及举用案例分析说明、计算预估工伤待遇赔偿金额等方式,详细解读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工伤认定条款、工伤预防的重要意义及工伤预防措施建议等,多措施多层次讲解工伤政策、开展工伤预防宣传。三是邀请专家授课,在2024617日至21日专题培训中,诚请了市人力社保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重庆中医骨科医院专家等前来授课,以政策解读、现场实操、考核考评、授课测评等方式增强培训效果,且课程内容实行线上直播,让更多用人单位收看聆听培训内容。通过我局多层次多途径开展培训,切实增强了广大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主动性,进一步强化了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工伤预防意识,从工伤认定结案数据来看,全区工伤事故发生率约有降低。20241-6月,我局共办理工伤认定申请结案739件(其中,不予受理6件、受理733件),与2023年同期的805件同比降低8.20%。在受理结案件中,作出不予认定14件;作出认定工伤和视同工伤719件(其中视同工伤6件),与2023年同期的789件(其中视同工伤3件)同比降低8.87%

二、进一步加大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力度。

区税务部门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费征缴管理。一是区税务部门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开展“网课周五见”直播等方式来为缴费人宣传相关政策。二是区税务部门加强征缴,严格执行征缴相关规定,对逾期未申报未缴纳的缴费单位送达催报催缴文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部分经责令限期整改仍不缴纳的采取查询银行账户、划拨存款等措施。

三、进一步加大工伤保险执法力度。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做好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0号)精神,从202411日起,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仍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从业人员;以及按学校规定到实习单位实习,且实习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年满16周岁的在校学生,可由用人单位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参保后按照国家和我市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待遇。我局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此项政策,进一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权益,分散用工单位工伤风险。在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的基础上,我局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制,进一步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机制,2024年上半年我局对前来举报投诉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的两起案件进行了调查核实处理,经我局监察执法支队对相关用人单位开展政策宣讲及查处告知,这两家用人单位均在规定时间内为职工办理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同时,区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对因缴费单位原因的逾期缴纳的严格执行滞纳金加收规定,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四、进一步加大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追偿力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落实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作,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平稳安全运行,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建立重庆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区县承担机制的通知》(渝人社〔2024127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同意,我区成立了璧山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作专班,于2024528日以我局名义,下发了《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成立璧山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作专班的通知》(璧人社发〔202461号),明确璧山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作专班成员由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运输委、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社保中心、璧山高新区管委会、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区金融发展促进中心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社保中心,负责工作专班日常事务,区社保中心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专班主要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研究确定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和时限安排,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补偿工作,统筹推进相关工作。二是审议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请款、追偿、补偿等事项。审定追偿、补偿实施方案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研究解决先行支付中的突出问题。三是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作落实落地。四是研究审议其他相关事项。此文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服从工作专班统筹调度,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信息互通,要加强与法院协调,注重舆论引导,切实履行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区县承担责任。2024618日,区社保中心组织召开了璧山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6月工作专班会。通过此专班的成立且开展工作,有望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追偿力度得到加强,以进一步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政策宣传,会同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宣传,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与税务部门一起,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力度及违规不参保的查处执法力度,让更多的用人单位应保尽保。作为人力社保部门,我局将进一步认真履职,切实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支付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依托法院等措施,探索建立机制,切实加强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追偿力度,力争减少工伤保险基金风险及财政压力。

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7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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