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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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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界:

一、当前我区“餐饮一条龙”的现状

我区现有餐饮一条龙共315户,从业人员约600人,我区6街9镇均分布有餐饮一条龙经营者和从业者。由于餐饮一条龙服务具有自发性、随机性、普遍性、群体性等特征,工作环境普遍露天,设施设备普遍单一,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实际操作过程中,极易发生群体性餐饮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故餐饮一条龙一直是我局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局也一直在为促进辖区餐饮一条龙往标准化、规范化操作方面不断努力。

二、对“餐饮一条龙”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充分认识到农村宴席服务活动单位食品安全的紧迫性、重要性,加强农村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食品安全培训,开展农村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按照“抓早抓小”原则,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监管覆盖到位、制度执行到位、隐患整改到位”。根据您的提案建议,结合我局职能职责,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严格登记备案制度。我局严格依照《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渝食药监〔2017〕23号),对从事餐饮一条龙的经营者严格实施登记备案制度。符合备案条件的,由属地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发放《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经营者备案信息公示卡》,公示卡有效期三年。同时鼓励餐饮一条龙经营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发挥保险的他律和风险分担作用。

(二)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本条例和上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做好本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渝食药监〔2017〕23号)第四条规定:“家宴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食品安全要求。”,餐饮一条龙备案在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在属地政府。为此,我局结合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逐级压实镇(街)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市场监管所、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举办人、承办人的责任。规范了举办人、承办人对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家宴,要及时向当地镇街进行报备,同时要向家宴举办所在地的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和市场监管所报告,市场监管所联合属地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有关单位现场指导检查,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在承办餐饮一条龙活动中,承办人需将《营业执照》或《家宴备案信息公示卡》《健康证》悬挂于家宴制作现场显著位置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和监督工作。联合辖区各镇(街),通过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召开村民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发生的防范措施,广泛宣传农村家宴发生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危害性、严重性,同时畅通12315渠道,号召人民群众共同监督农村集体宴席制作,当好前沿“吹哨人”,鼓励对违法违规现象进行投诉举报。同时,我们将积极宣传农村家宴“一条龙”服务的规范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引导群众选择合法、规范的“一条龙”服务提供者。

(四)是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我局高度重视餐饮一条龙活动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坚持每年根据工作情况开展餐饮一条龙食品安全专题培训。坚持理论知识做牵引,要求从业人员上岗时必须持有健康证,穿戴干净工作服,操作全过程佩戴口罩,并保持良好的个人清洁卫生。由各镇街人民政府牵头,属地镇(街)市场监管所具体抓好餐饮一条龙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及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知识的免费全覆盖培训,以全面提高其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推动餐饮一条龙服务质量整体提高。

(五)是严格明确禁令行为。针对餐饮一条龙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我局专门出台了行业“九严禁九做到”:1、严禁无证无照(无备案)经营,做到证照(公示卡)在醒目位置公示;2、严禁无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营业,做到按要求配备并在岗履职;3、严禁晨检异常的从业人员上岗,做到全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和晨检异常人员离岗;4、严禁采购、经营依法禁止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做到经营场所不圈养和现场宰杀活畜禽;5、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原(辅)食材,做到索证索票、进货入库查验、台账登记并按要求储存;6、严禁使用腐败变质过期失效的原(辅)食材,做到定期自查清理;7、严禁加工经营场所防蝇防鼠等设施设备,做到环境清洁卫生;8、严禁食品储存生熟混放,做到分类存放、标示明显、烧熟煮透;9、严禁使用未经洗涤消毒清洗的餐用具,做到分类存放保持洁净。并要求各级检查单位对标对表按规定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餐饮一条龙食品安全隐患。

(六)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未对家庭集体宴席进行审报、无证无照经营、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未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承接操办家庭集体宴席服务的,坚决第一时间叫停。对采购不合格食品、不履行进货查验制度、使用过期食品原材料、滥用添加剂等行为的,依据《食品安全法》依法从严处理。同时加大对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执法检查和食品抽检力度,防止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以及未经检验检疫的“三无”食品流向农村家宴餐桌,确保家宴自备或者外购食材安全可靠。对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以及经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移交公安机关。

三、下一步工作

随着,“重庆食安智慧监管”平台的完善,我局已把餐饮一条龙经营者纳入“重庆食安智慧监管”平台中,并重新梳理了全区餐饮一条龙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对过去三年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归纳,下一步将及时对不遵守操作规程、不讲卫生、不严格采购食品流程、对各类规定打折扣的餐饮一条龙经营者,不予续证或暂缓续证,对三令五申无法从根本上改进提高的经营者,坚决不予续证。同时要用好“重庆食安智慧监管”平台,推动餐饮一条龙的大数据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餐饮一条龙的食品抽检力度、检查力度、执法力度,最大程度保证餐饮一条龙的饮食安全。

张黎委员,欢迎您继续对我区餐饮一条龙的管理进行关注和监督,有什么建议和想法也请与我们及时沟通,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我区餐饮一条龙服务贡献力量,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此复函已经周正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登录“智慧政协”平台填写在《提案办理情况评价》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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