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徐远达等四十四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璧山府人〔2010〕23号)
璧山府人〔2010〕23号
璧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徐远达等四十四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2010年12月1日县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徐远达同志任璧山县璧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胡守国同志璧山县璧城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安友芬同志任璧山县璧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璧山县青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蔡大丰同志任璧山县璧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林箭同志任璧山县璧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重庆璧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余、刘铁二名同志璧山县璧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叶太中同志任璧山县璧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肖其建同志任璧山县璧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钟成容、杨明禄二名同志任璧山县璧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璧山县璧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何孔其、曹登桥二名同志任璧山县璧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叶合全、欧文龙二名同志任璧山县青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钟林军同志璧山县青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东同志任璧山县来凤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发祥同志任璧山县来凤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璧山县青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福友、詹光友、饶再科三名同志任璧山县来凤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柯斌同志任璧山县丁家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强、陈兵、李祖兵、龙贻坤四名同志任璧山县丁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梁同志任璧山县大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大庆、李贵春、任光明三名同志任璧山县大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正洪同志任璧山县大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从2010年11月算起);
钟昌国同志不再挂职任璧山县建设集团董事长、董事;
免去刘友忠同志璧山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甘昌福同志任璧山县行政学校副校长(兼);
免去胡正好同志璧山县行政学校副校长(兼)职务;
陈文同志任璧山县司法局副局长(保留副处级);
罗英良同志任璧山县民政局副局长(保留副处级);
仇剑波同志任璧山县绿岛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璧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胡世礼同志任璧山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副处级);
刘兆奎同志任璧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处级,兼);
免去李佳敏同志璧山县经济和对外贸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胡金炜同志任璧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主任(兼);
郭逢义同志任璧山县农村土地整治中心主任(兼)。
徐涞同志任璧山县规划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时间为2年,挂职期满,所挂任职务自然消失。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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