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郑发利等二十四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璧山府人〔2011〕14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郑发利同志任璧山县国家保密局局长(副处级,兼),免去其重庆璧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
林达明同志任璧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挂职任璧山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璧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孙仁尺同志任璧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雷荣同志任璧山县监察局副局长(兼);
黄志强同志任璧山县审计局副局长;
李小红同志任璧山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璧山县工程建设中心副主任,县建设集团副总经理、董事(挂职)职务;
董其鑫同志任璧山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璧山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陈荣才同志任璧山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洪军同志任璧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璧山县体育局副局长(兼)(试用期一年);
黄伟同志任璧山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姜虹同志任璧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万东洪同志任璧山县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伟同志任重庆璧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员(试用期一年);
胡正国、冯大俊二名同志任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委员(试用期一年);
凯祥孟同志任璧山县工程建设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挂职任璧山县建设集团副总经理、董事;
唐刚同志(县教委)任璧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君涛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大路中学校校长,免去其重庆市璧山中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廖福容同志璧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厚强同志璧山县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郭清洪同志璧山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昌遂同志璧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晓红同志璧山县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罗荣亮同志璧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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