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梁凤鸣等四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璧山府人〔2011〕7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经2011年10月17日县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梁凤鸣同志璧山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璧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副处级)职务,任副调研员;
免去庞廉同志璧山县商业旅游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副调研员;
胡金炜同志任璧山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
宋明泽同志任璧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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