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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傅福明、余国春二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璧山府人〔2011〕6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2011919日县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傅福明同志任璧山县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其璧山县水务局总工程师职务;

余国春同志任璧山县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其璧山县林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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