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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元毅等十名同志按期转正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县委《关于提名张元毅等十名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璧山委〔2013〕30号),经县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张元毅同志试用期满,按期转正,正式任职时间从2012年11月起计算。

   唐刚(县教委)、洪军、黄伟、姜虹、万东洪、凯祥孟、胡正国、冯大俊、曹伟等九名同志试用期满,按期转正,正式任职时间从2012年12月起计算。

   特此通知

                    

                    

                     璧山县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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