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何平、陈杰华二名同志任职的通知璧山府人〔2013〕11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县委《关于提名何平、陈杰华二名同志任职的通知》(璧山委〔2013〕85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何平同志为璧山县行政学校校长;
陈杰华同志为璧山县璧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挂职时间从2013年7月到2014年7月。挂职期满,所挂任职务自然消失。
特此通知
璧山县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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