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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关于赖华等3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区属各单位

经区委研究决定:

赖华、肖忠荣2名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试用期一年);

王云蜀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副调研员职务。

以上同志涉及原任璧山县的领导职务随璧山撤县设区自然消失。

 

 

      中共重庆市璧山

2014年9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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