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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7】第3号

    2017年4月12日,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  命

    黄星为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青杠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曾勇、刘晓琴为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丁家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杨东、朱芸菲为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大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陈伟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决定任命

    舒朝勇为重庆市璧山区审计局局长;

    杨中亮为重庆市璧山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免  去

    曾国庆的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青杠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白涛、龙霞的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丁家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廖传伟、王国栋的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大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远宏的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伟的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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