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卢朝锋等三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接县委《关于提名卢朝锋等三名同志任职的通知》(璧山委﹝2012﹞81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卢朝锋为璧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处级,兼);
陈永明为重庆市璧山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周爱东为重庆市璧山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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