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剑锋等三名同志按期转正和曾佑勇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县委《关于提名李剑锋等四名同志任职的通知》(璧山委〔2012〕90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李剑锋、李泽元、周开绪等三名同志试用期满,按期转正,正式任职时间从2012年4月算起。
任命
曾佑勇同志为璧山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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