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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宗志等同志的任职通知

经2017年5月25日区委常委会、2017年6月5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

    江宗志同志任大路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试用期一年);

    郑远康同志任璧山高新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江波同志任区委办公室专职密码督查员(试用期一年);

    周波同志任区审计局纪检组长(试用期一年);

    周国福同志任绿岛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文模同志任区国资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辉琴同志任区国库收付中心主任、区财政资金管理部主任(兼)(试用期一年);

    黄忠同志任区绿岛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舒朝海、杨东跃、吴昌权、张箴华、魏松奇等5名同志非领导职务晋升为调研员,免去张箴华同志区经济信息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职务;

    刘世吉、夏庆芳、蔡莉萍等3名同志非领导职务晋升为副调研员;

    汪远模、李正华、丁长文等3名同志职级晋升为正处级,免去汪远模、李正华2名同志的副调研员职务,均按副调研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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